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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疯人日记与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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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年,7月17日,夜,小雨。————哥谭西区废弃的仓库房内

    顺手处理了一个不长眼睛的败类,心情终于缓解了一些,从离开阿克汉姆开始,我就有些不太稳定,虽然我不是心理医生,但毕竟是个医生,自己的手因为什么而抖个不停还是能感觉出来。

    哥谭,这片凝聚罪恶和无辜者鲜血的土地。这是他的城市,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经历痛苦,忍受磨难。他打倒了一批又一批的罪犯,扔出去的钱可以重建一座新的城市,可他还是坚守在这里。他为这城市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

    很难说我对这座城市的感觉,我在此重生,被阿尔弗雷德收养,亲眼看着他由一个沉寂在幸存者愧疚中的羸弱贵族少爷,变成一个拥有最坚定的意志力,战斗在黑夜中的英雄。

    如果当年的悲剧没有发生,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会有蝙蝠侠。他不会走上那条艰难的殉道之路,也就不会死在那种地方。

    我陪伴在他身边,不是为了看他被黑暗折磨的夜不能眠伤痕累累,我留在韦恩庄园,也不是为了一次次的把他抱上手术台处理那些狰狞着罪恶气息的伤口。

    我跨出了那一步的底线,不是为了让他用那种沉痛的表情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从今往后阿克汉姆才是我该待的地方。我从那疯狂的牢笼走出来,更不是为了看到阿尔弗雷德听他死讯时瞬间苍老悲戚的面容。

    我没能救他,我没能帮他改变哥谭,我没能照顾好阿尔弗雷德,我甚至没办法再去送他一束玫瑰。可是我又一次走出了阿克汉姆,他已经死了,我必须找到能够完成他夙愿的方法。

    哥谭必须挣脱黑暗,就算要我亲手粉碎这座城市,我也要让它在重组的时候再无一丝阴霾。

    我会尝试新的方法,哥谭这座城市对于死亡已经习以为常。他选择的路是对的,恐惧才是最锋利的武器,只有活着的人才会害怕。他没能把这把利刃挥舞到极致,他有太多无法沉寂在绝对黑暗中的原则和本质。但是我和他不一样,我可以让这把利刃发出血光。

    就像我刚刚用手术刀切掉了那个混混的半条腿,无论他平日习惯怎样耀武扬威的欺凌弱小,不管他是吸毒还是个赌虫,从今天开始,他再也没办法自己站起来,永远比别人矮半截,会让他明白一些事情。对于那种人,不给予点血的教训是无法让他们牢记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能做的。

    他惊恐的不敢置信的表情让我愉悦,是什么理由让他这种蛀虫觉得自己不会受到报应?是什么让那些垃圾心安理得的在这个城市为恶?这个城市的主体已经被黑暗侵染,如果不能狠下心切除整个毒瘤,哥谭将永无宁日。

    我的方法是对的,那个毒虫还活着,但他不会继续为恶,也可以作为例子震慑其他人。至于他之后怎么活着?哈,这个世界上活的艰苦的人何止千千万万,如果所有遭遇“不幸”的人都堕落成罪犯,人类的文明早已崩毁。

    好了,我已经冷静下来,别再啰嗦你的哲理了。说点正事吧,要找到那几个年轻人并没有想象中困难,他们已经脱离了原本的组织,正躲在那个被他们叫成“小兔子”的拥有亚空间传送舱的基地内观察世界,这对我来说真是再好不过的时机。

    自从到了这个世界,我对一切空间能量都变得十分的敏感,似乎我本人已经变成了空间能量的一部分。发现这点是因为我一直开着镜子看着这个世界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的一举一动。

    而他的直觉和警戒心都远远超出常人,在我第一次看他超过一分钟之后,他就察觉到有人在用某种方法监视他。这让他在当天就动用了所有能用的方法资源检查他周围的异常数据,可惜无论是魔法还是科技,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我甚至在他检查的时候冒险接近过他,我自己都弄不清自己的想法。想不明白我究竟是想让他发现我,还是希望这新的能力真的能避免一切探查手段。

    结果在我没准备好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如果不主动触碰任何人,我似乎变成了可以存在于任何地方,又哪里都不存在的特殊生命。这让我有些莫名的心痛,不过当时我只是用新能力找到了那几个年轻人的据点。

    现在想来,这个世界和我原本所在的地方毕竟不是同一个世界,他已经被传成了虚构的幻影,至死都有人怀疑他的存在。我没办法保护他的名声,现在我独自在另外一个世界,成了这种若有若无的存在,真不知道这是对我的惩罚,还是轮回宿命的又一个起点。

    我的突然出现让他们很吃惊,不过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完全没有害怕。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的手术刀开始杀人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被关在哪个组织里接受改造。这么不成熟,难怪我那个世界的他们最终不但全部败在超人手里,还被废去了超能力。

    那甚至都没用得到他出马,虽然他确实关注了整件事情。他当然关注了,他不关注,我怎么会记得这件事。

    英雄、正义和真理?他们坚持着人类所能拥有的最崇高的信念,可是他们忘记了,这个世界有太多无法容纳光明的时候。在茫茫尘海中有太多的正义与崇高陨落,他的光明就是其中之一。

    ……好吧,我们放弃这个话题,看着眼前的这个他,想着另外一个他的感觉太奇怪了,我当然知道,我也觉得很奇怪。

    所以来说说那四个年轻人吧,他们的能力水平究竟怎么样不关我的事,调教他们的工作交给卢瑟就行了,我只是想给那个外星人添点麻烦,真要是伤了他这个世界的蝙蝠侠估计不会放过我。

    好吧,我知道他现在已经不会放我了,不过我还不准备对抗整个正义联盟,所以只要把这几个人带到卢瑟面前,相信他们会在我的暗示下想出有趣的主意。

    用语言蛊惑几个欲成大事心有所想的年轻人真是太简单了,他们原本就想要挑一个合适的机会出现在世人眼前。我只是告诉他们,他们还有更好的选择,一个和现有的英雄完全不同的,又符合他们的理念的选择。他们就有恃无恐的表示愿意和我一起去见见那个出了名的狂人总统。

    我都不知道该说他们是无知,还是无畏了,哎。

    我那个世界的莱克斯卢瑟一直想组建一支特殊的,由超能力者构成的直属于他的部门,在他还是一个商人的时候,他就总想着收买或者研究出几个能用的手下,可惜他没有成功。蝙蝠侠把他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他有什么阴谋都别想得逞。

    这个世界的卢瑟肯定也有这种想法,因为我把这几个人送到他面前的时候,他虽然表现的十分不满,但是看他眼中的野心就知道,他已经想好怎么利用那几个年轻人了。

    莱克斯卢瑟有个聪明的脑袋,无论怎么样我必须得承认这点,他能和超人对立这么多年依然活得风光无限,还当上了总统。如果没有超人他必然就是这个时代里最耀眼的那一颗星。所以他敌视超人我一点都不奇怪,天才总是有些怪脾气,卢瑟会觉得超人抢了原本应该属于他的荣光,简直太正常了。

    如果超人是个地球人,是个普通人类,也许卢瑟还不会走到现在这一步,天才都是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骄傲和自尊心。输给“同类”他会愤怒会不满,会想要打败他,证明自己更强,但是他不会极端,不会迷失本质。

    输给一个外星人简直就是在和卢瑟自认为“最出色的地球人”的自尊心叫嚣了,他会变成现在这样我并不觉得出乎预料。

    大都会总是出现想要打败超人的狂人,这就和哥谭总是有想要打败蝙蝠侠的神经病一样,有英雄的地方一定有反派。

    对付超人的种子已经埋下,一个月的时间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全看卢瑟那颗光溜溜的脑袋对于舆论的掌控是不是也和阴谋一样顺手了。我不准备在超人的事情上继续消耗时间和心力,但想要直接插入哥谭的事物,也没有我想的那样容易。

    如果直接杀光所有我看着像是蛀虫的家伙,哥谭最终大概会成为一座鬼城。我那个世界的哥谭已经腐朽到骨子里,这个世界的哥谭情况好了不少,但还是盘踞着各种毒瘤。

    我可以从最小的零散的那些开始清理,恐惧是需要时间沉淀才能缓缓加深的东西。我并不是在走蝙蝠侠走过的路,他当年从最弱的毒贩混混开始清理也不过就是把人送到医院,或者吓的好几天睡不着觉。我可是准备让这一路血流成河,他不会再原谅我了,

    可是就算知道所有的蝙蝠侠都不会同意我这样做。我还是这样决定了,这个世界的布鲁斯也会如他一样么?

    ——zo

    zo坐在地上,身后靠着树干,一条腿随意的伸直,一腿支起,一只手拿着笔记本随意的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捏的墨绿色的钢笔灵巧的在指尖转动,他仰着头,出神的盯着雾气弥漫的韦恩庄园。

    哥谭的天气一直如此,多雨多云多雾,总是阴阴暗暗灰灰沉沉的,总是有大片的云层,白天遮挡住阳光,晚上也不让星光顺畅的洒下来,湿漉漉的雾气让人浑身不舒服,总是像被重工业污染过度的废区一样昏暗。但事实上,生活在哥谭的人都知道,这里的重工业并不多,城市的建设也不差,可老天就是喜欢给这里添点特别的阴影。

    xx年,7月27日,早,大雾。————韦恩庄园后山的树林里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三天,我的行动也都有了初步的效果。先来说说卢瑟那边的吧,一会儿再给你吐槽的机会,不然你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如果我被你吵的忘记了要写的事情,我绝对切开你的脑袋。

    事实证明卢瑟确实是有一副好口才,也确实善于玩弄阴谋和舆论。

    他先是宣布他那个代号“神选之人”的小队成立,然后暗中给那四个人各自弄了一份完美的能在各种意义上博人眼球身世履历,之后就把那四个人连同他们“光明正大毫无隐瞒”的过去一起推到人前。

    各地的媒体都被吸引,所有人都想知道这个神选小队和正义联盟有什么不同,有着各自波折身世的年轻人又为什么要加入这个特殊的队伍。

    然后布莱克青年的那番演讲就直接一字不改的登上了各大报纸的首页,他说的话煽动性太强,我就不写在这了,倒不是说我记不住一个演讲稿或者我自己也被煽动了,而是我找了十四家文具店只找到一瓶喜欢的钢笔水,所以我决定省着点用。

    他的话总结起来,只有三条:

    一,他们都曾经是普通人,不管他们以前生活的怎么样,超能力带给他们的并不全是好处,如果可能他们还是更乐于当一个普通人。

    二,他们受到莱克斯卢瑟的招揽,认同了他的理念所以才加入了这个小组,他们认为现有世界的英雄们已经无法真正全面的保护人民和世界了。他们太过于崇高以至于从不杀人,只是一次次的重复抓捕越狱再抓捕,这样的情况下受伤的只是普通人。所以他们决定组建这个特殊的小队,只针对屡教不改的超能力罪犯。

    三,他们是绝对站在普通人这一边的,所以他们不会对民众隐瞒任何身世资料,既然没有超能力的警察、特警、军人、医生法官等等危险职位的普通人都从不隐藏自己的面容,那么他们也不会隐瞒什么。

    不得不说这三条都说到人心里去了,几乎所有的民众在神选小队的这次演讲之后就对他们再无反感。他们是地球人,在成为超能力者之前还是普通人,不是外星人不是神,不是蒙着脸完全不知道来历的家伙。

    他们只针对超能力罪犯,这不得不说是法律上的一大进步,超能力罪犯对于普通人的伤害如此之高,为了保护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用特殊的法律对付他们并无不可。而最后一条,不但让人们更喜欢他们,也让人们对正义联盟产生了疑惑和不满。

    他们究竟为什么要隐藏自己的面容,既然同样是为了正义,普通人都能坦坦荡荡,有超能力的他们为什么反而要戴上面具。

    我原本以为卢瑟有了那几个棋子最多对付一下超人,没想到他的野心如此之大,看来总统的位置让他有些飘然了,想要通过这种舆论对付正义联盟,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正义联盟里面最神秘的就是蝙蝠侠,到现在还有人觉得蝙蝠侠一定也是超能力者呢。蝙蝠侠是绝对不会同意正义联盟的档案有任何程度的公开,一个字都不行,他对这种“*”的看重程度能比得上他对小甜饼的执着程度。

    短短十天卢瑟就能掀起一场舆论风暴,让正义联盟疲于应对,这对我来说绝对是利大于弊。民众的看法就算能代表什么,也是盲目的,愚昧而无知,真理和正义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我对后续发展拭目以待。

    好了,现在来说说蝙蝠侠吧,你可以说话了。蝙蝠侠布鲁斯韦恩,他是缠绕在我们灵魂上的魔咒,原本我以为死亡会让我放开他,不过现在来看,死亡都不能阻止我。

    我知道,我没想写情书,这年代还有什么人会写情书,连小丑都直接送礼物呢,我为什么要写情书。我知道我举得例子不对,不过那就是一个例子,你能不能别啰嗦了。

    说点别的吧,看他那么忙碌的样子我真是于心不忍,可是他毕竟不是我的英雄,任何一个布鲁斯对我来说都是特别的。但是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属于我的那个。

    我想念阿尔弗雷德的小甜饼了,我这些天没吃一口食物没喝一口水,可是我一点都不饿,我应该是真的变成了什么能量体,不需要食物,不需要休息,我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活人,也许连人都不算了。

    好啦,停止自怨自艾,布鲁斯今天上午要去瞭望塔开会,也许我们可以去小厨房拿一些小甜饼出来。如果能有红茶就更好了,可是现在这个阿尔弗雷德大概不会泡茶给我喝了。

    布鲁斯最近几天为了我们的事情忙的连睡觉的时候都没有,如果阿尔弗雷德知道让他的少爷板着脸忙碌十天,还没抓到的人就是我们,他大概会用小甜饼拍死我们。

    哦,你也觉得这个死法不错?哈哈哈,我们真是难得达成一致,这可比自己把手术刀插入心脏什么的让人期待多了。哦,别抱怨,我当然知道那很痛,可是那个时候我们不那么做,还能做什么?

    去帮他整理墓碑,还是你想撬开那个让人悲哀的盒子把自己也挤进去?报仇?那个时候我们还没有超能力连地球都出不去,怎么找外星人报仇,再说当时生无可恋的又不只是我一个。

    好吧,我们再换一下,这十多天我们做的事情也初见成效了,而且因为哥谭之外的地方都在关注卢瑟,所以我们的这些小问题并没有得到除了蝙蝠侠之外的太多关注。我就说他肯定不会把哥谭的问题列入正义联盟的会议的,他不会想让任何人踏入他的城市,处理他城市内的问题。

    “血腥医生”这个称号不错,十天内闯出这么大的“名声”我们是不是该为自己庆祝一下?

    我当然知道这有你的功劳,可我也得说,你写的字太难看了,除了钢笔你就不会用其他的东西写字了么?当初用羽毛笔的时候就被布鲁斯嘲笑了好些天,现在用手指头写字你都写不好,太让人失望了。

    “哥谭的腐朽,必须用鲜血来洗清。”

    “我为了完成一个人的夙愿而来。”

    “我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又哪里都有我的存在,谁也躲不开我的刀锋。”

    “我是一个医生,我可以医治哥谭。”

    对此我就不做什么评价了,免得你又开始大吵大闹。只是这四句已经写过了,而且你多次重复了第二句,我们应该再想点其他的写出来,单词就算了,你喊出来的那些单词毫无逻辑可言。我们现在不需要用那种办法误导他们,我们得清晰明确的把我们的意思表达出来。

    让他们恐惧只是第一步,要让他们无时不刻不被恐惧折磨才是我们的目的。你觉得把他们都从哥谭“赶走”怎么样?让他们去祸害其他的城市?我觉得可以考虑,可是蝙蝠侠大概不会同意,虽然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不会同意。

    杀光他们并不是好办法,我们已经尝试了,然后失败了,你怎么还没放弃这个!你说那不叫失败?被厌恶,被拒绝,被否认,甚至被他亲自送到阿克汉姆你还说那不叫失败?

    想想我们最初的目的,关键不是我们能不能逃出来,而是我们的做法让他痛苦。你忘记了那双眼睛?我不相信你能忘记,我们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了。我们用杀戮帮他肃清哥谭这件事,比那些黑暗盘踞在哥谭深处无法消除,更让他痛苦。

    我是要帮他,无论怎么样我最初的目的只是希望他能轻松快乐一些,就像任何一个年轻英俊风流多金的花花公子一样。可惜他不是,他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单纯的布鲁西,那只是他的伪装,是他早已经失去的部分。

    我们也没办法成为单纯的zo了……

    我不在乎杀不杀人,我为什么要在乎,我们杀过的人还少么?我只是不想再看到他那副表情,就算这个布鲁斯根本不认识我们,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我也不想看到。

    当然我还是不在乎杀不杀人。哎,别说这个了,一说这个我们两个就吵起来,脑子乱成一团什么主意都没了。我们想点目前正在做的和准备做的事情吧。

    我们在西区逗留的时间有点长,虽然没被他本人看到,也没被他安装的那些摄像头拍到,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换个地方了。反正随时可以离开,我们就在和他相反的地方挑选目标吧。

    有时候我真的对自己好到几乎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很厌烦,我相信你也是,尤其是在看到那么多原本已经“处理”过的熟面孔又出现在眼前的时候。

    哦,他准备直接传送到瞭望塔去吃早餐了,阿尔弗雷德会伤心的,看来卢瑟弄出来的事情让他们很严肃嘛,我们也该继续今天的“工作”了。

    “别害怕,哥谭。”你这句子不错,今天就写这个了。

    别害怕,哥谭。我们并不是来伤害你。

    ——z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