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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小娘子的奇妙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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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特种兵,萧枫知道身体素质的重要性,所以他伤势恢复之后,也随时不忘自身的锻炼。

    自从买了这个宅子,萧枫就给自己做了一个重约四十斤的背包,每天早上,他会背着这个背包,出了洛阳城,到城外长跑五千米。

    至于每隔了三五天,去进行一次无负重的三十千米长跑,那也不在话下。

    萧枫的长跑路径很简单,直接跑去李孝恭的别院周围,而后再折回来,就是相当于三十千米了。

    而后,还有各色各样的训练,比如将三十斤的铁块,当作哑铃举起两百次,或者在短时间内,做几组几百个的俯卧撑和引体向上,以及其他各色各样的耐力、力量和速度的训练,等等。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萧枫以前学过的好多战斗技能和机动技能,都失去了作用,但是身体的基本力量、速度和耐力等方面,还是相当有用的,而这些能力,都是需要日积月累的锻炼才行,所以萧枫一日都不会偷懒。

    特种兵的训练,讲究的是一个“残酷性”和“持久性”,不在残酷和持久的训练之中,磨练出来的特种兵,就不能算是优秀的特种兵。

    萧枫能成为特种兵中的精英,自然是千锤百炼而来的。

    不过现在萧枫现在进行的训练,和“残酷”是搭不上边,充其量也只是保持一个状态而已。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尤其是面对金镇东这样强大的一个敌人,萧枫必须要将自身的实力,时刻保持在最佳状态,方能有保命立身的最大依仗。

    当然,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萧枫还有一个最强的依靠,那就是他对于匕首的熟练应用。

    一把匕首在手,萧枫就可以变得底气十足。

    拿着匕首,萧枫的贴身格斗能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而一旦到了最关键的时刻,萧枫的飞刀绝技,更是他出乎敌人意料之外的杀手锏。

    前几日,萧枫托一家打铁铺子,替自己按照要求,打造了十把可以当做飞刀使用的匕首,之后,萧枫每日的训练之中,又多了一样,那就是针对飞刀的训练。

    飞刀,讲究的是一个手感,而这手感,得依靠大量的训练来保持。

    归根结底,科学的训练方法,魔鬼式的训练,再加持之以恒,才成就了今日的萧枫,以后,萧枫还是会继续在这条路上坚持下去。

    任何事情都是如此,唯有坚持,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萧枫恰恰算是这样一个懂得坚持的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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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萧枫做了几组训练之后,秦巧莲已经洗好了萧枫的衣裳,而秦巧云也终于将午餐准备妥当。

    中午用餐之时,秦巧莲三姐弟和萧枫,都是围着一张桌子坐下。

    由于高脚的“高丽桌”和“高丽椅”等家具的流入,可以让人们坐在椅子上,围着一张大桌子用餐,所以现在的大唐,用餐形式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和隋朝不一样的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合食制已经慢慢出现,并逐渐取代分食制,在民间开始流行开来。

    其实,即便按照合食制的规矩,还有大唐严格的等级制度,秦巧莲作为萧枫名义上的奴婢,是没有资格和萧枫同桌用餐的,但是萧枫哪会去计较这些的所谓“礼仪制度”,在他眼中,他虽然买下了秦巧莲,却不是当她奴婢看待的。

    所以,在萧枫的坚持下,便有了此刻三姐弟和萧枫同桌用餐的情形。

    今日的午餐,和前几日一样,都是肉类、鱼类、蛋类作为主打,蔬菜作为辅助,肉类之中,有猪肉和牛肉,牛肉自不必言,这里的猪肉,却还是有些奥妙的。

    在隋朝的时候,还没有掌握阉割生猪的技术,猪肉的口感极差,还有一股异味,所以这猪肉,通常被人们成为“贱肉”,意思便是下等人食用的,一般的人是不会食用猪肉。

    后来,从高丽王朝传来了阉割生猪的技术,阉割之后长大的肉猪,肉质口感变好了不说,那异味也是消除了,所以这猪肉便是在中原开始流行起来,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主食之一,虽然这猪肉的价格,并不算便宜。

    萧枫之所以在饮食方面不加吝啬,一则是因为三姐弟在自己家中,自己自然是不会亏待了他们,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萧枫自己。

    前段时间,萧枫寄居李孝恭的宅邸之时,自有他们的一套规矩,在这饮食方面,虽然不至于吝啬,但也不会太过慷慨,基本上很少见到肉食。

    萧枫以前可是每天都要食用肉类的,倒是不是萧枫贪图口腹之欲,而是他作为特种兵,每日锻炼需要消耗的体力极大,若是没有高蛋白,高能量的肉类作为补充,身体肯定吃不消。

    这段时间,萧枫有了自己的宅邸,并且开始恢复训练以后,在餐饮方面,自然不会苛刻,以保持自己这段时间每日恢复性的训练所需,因此,连带着三姐弟,也都占了极大的便宜。

    尤其是那秦巧云,没用了几天,原本有些清瘦的脸蛋儿,现在也变得有些丰润起来,脸色变得好看了很多,小美人的模样,真是越来越俊俏,也是越来越诱人了。

    当然,最关键的是,秦巧莲性格稳重大方,带有几分倔强,相比较之下秦巧云却是机灵活泼,所以显得更为可爱活泼一些,自然也就更为诱人。

    不过,当今日萧枫吃到这“红烧排骨”之时,眉头却是微微皱起,而后又慢慢地舒展了开来,眼中多了一丝丝赞许之色。

    边上,偷偷看着萧枫的秦巧云,也是眉开眼笑起来。

    看了一眼秦巧云,萧枫有些好奇地问道:“云娘,今日这红烧排骨,怎么吃起来,却要比昨日的好吃了很多?”

    “阿兄,那是我厨艺进步了呗。”得了萧枫的夸奖,秦巧云的小尾巴,骄傲地翘了起来。

    秦巧莲却是丝毫不留情面地打击了她:“什么厨艺进步了,还不是靠那味之素么?”

    回过头来,秦巧莲笑着对萧枫说道:“郎君,你莫听巧云乱说,她今日早上偷偷拿了你给她的那个银元,去买了一些调味品,还有高丽番子的味之素,这玩意儿很神奇,放在菜中、汤中,味道极为鲜美,她啊,就是想着要被你夸几句,所以便用了这手段……”

    心中想法被阿姊揭穿,秦巧云脸色微微变得有些羞红起来,忍不住娇嗔道:“阿姊!”

    一听秦巧莲这么说来,萧枫终于恍然大悟,心中忍不住好笑之余,对这“味之素”也有了极大的好奇心,回头便对秦巧云说道:“云娘,你将这味之素拿来与我看看。”

    听了萧枫这话,秦巧云羞羞答答之余,终于将她的“秘密武器”给拿了出来,却是放在一个瓷瓶儿中的白色粉末。

    只看了这玩意儿,萧枫心中便是有些清楚了,这“味之素”想必就是和后世的味精,有些类似之处,萧枫知道,这些味之素和味精的增鲜原理,莫不和一种物质相关,那就是谷氨酸钠。

    这种物质,最初是从海带中提取的,后来也可以从谷物和大豆之中提取。

    这个味之素,想必也就是金镇东这个大毒贩的发明了,金镇东作为毒贩,对于化学方面,自然有一定的研究,能发明这“味之素”,也不是极为稀奇之事。

    就如萧枫,最多也只是大致了解这“味之素”的生产原理而已,但是要从“大致了解”到“生产出来”,这中间的距离,还是极为遥远的。

    沉吟了片刻,萧枫问道:“云娘,你知道这味之素,是何时传入我大唐的么?”

    “阿兄,这个好像是三四年前吧,那时候开始,这玩意就风靡了达官贵人、富商财主们的家中呢。”

    点了点头,萧枫继续问道:“那这么一瓶味之素,价值几许?”

    萧枫问了这话,倒是让秦巧云有些扭扭捏捏了,她生怕说了这价格,萧枫便会恼怒了她,说她胡乱花钱,所以只是嘟着小嘴,偷偷地看着萧枫,不敢回答。

    确实,小娘子听得有了这等好东西之后,又见阿兄喜欢吃自己烧的菜,便是存了小心思,刻意地想要讨好阿兄,所以才去买了这奢侈的调味品,只求阿兄吃得开心,夸奖自己几句而已。

    小娘子的这种奇妙心思,常人岂可琢磨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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