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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其实每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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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 其实每个男人

    夜晚,北京红豆酒吧,这是北京一家中型的ktv酒吧,除了可以喝酒唱歌外,还可以在舞池里尽情的扭动,释放自己的激情,每天来这里喝酒、唱歌、蹦迪的人络绎不绝,是放松和娱乐的好去处,尤其是白领阶层,工作压力大的他们更是将这里当作他们放松和发泄的最好地点,单从舞池里那些疯子般的红男绿女就可见一斑。

    舞池里,麻里美疯狂的扭动着自己的身体,将心里的郁闷尽情的释放出来,今天中午和华凤的较量,让她第一次品尝到了什么叫‘不能力敌,只能智取’的苦果,在自己的实力各方面都占有压倒性的优势面前,仅仅因为自己的不冷静而溃败,这让麻里美怎么能不郁闷,尤其让她郁闷的是,在妖刀村正的妖气面前,华凤居然毫不惧怕,手里的那把长剑似乎也是一把宝剑,流光溢彩,锋利至极,将庞大的妖气拦腰斩断,使得村正毫无作用,事后问过华凤,才知道她的那把长剑叫青虹剑,是一把历史悠久的古剑。

    说起青虹剑,还有一段典故,相传,青虹剑是与倚天剑齐名的神兵,削铁如泥,锋利无比。它是曹操所拥有的两口宝剑之一,剑柄上有金嵌的“青虹”二字,但真正让青虹剑成名的,则是在三国时期的长板坡,一员在百万曹营杀了个七进七出的绝世猛将——赵云赵子龙。

    黎明,朝阳如血。赵云一个人单枪匹马在沙场上搜寻着,身前马后到处都是奔逃的百姓。有的人伏在死去的亲人身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号。赵云的白马,银甲,白袍都已被干涸的血染成了赭红色,他的银枪上还淌着浓浓的,红红的热血。到底是敌人的血,还是他自己的鲜血,赵云也说不清,他根本也不在乎。他的眼睛被忧虑和焦急烧灼得通红,布满了血丝,可是他锐利的目光仍一刻也不放松地扫视着面前闪过的每一张孔。

    百姓惊惶的呼喊和凄利的哭叫猛然响起,一支曹军从一座低岗后面撞了出来。马上的骑兵毫不在意地纵马冲过四散逃命的人群,弓上弦,刀出鞘,铁蹄踢腾,成扇面形向赵云包抄了上去。

    一股浓烈的肃杀之气,好象疾风瞬间在赵云身边弥漫。赵云的目光仍然扫视着前方,没有回头,仿佛对身后的变化毫无察觉。

    骑兵们一色锦衣金甲,他们的服饰表明了身份,他们是中军虎贲营,也就是曹丞相亲随卫队的成员。本来虎贲营在平时是不投入战场的,他们总是留守在丞相身边,保卫丞相的安全。这一次追击刘备之战,曹军的铁骑如虎入羊群,势不可挡,刘备手下那点人马根本不堪一击,所以他们也不禁手痒,在帐前背剑官夏侯恩的率领下出来过过瘾。

    夏侯恩身披金铠,背上背着一柄长剑,身后跟着十几个手下,缓缓地向赵云逼了过去。他手中的铁枪柔柔地,轻轻地向赵云的后心刺去,就象情人的爱拂。不过冰冷地枪锋传送的不是温柔,而是死亡。

    赵云却没有抵抗,甚至连一丝躲闪的意思都没有,他好象已经痴了。夏侯恩的脸上不由地浮出了愉快的笑意。

    笑容凝固在夏侯恩的脸上,如果他会后悔的话,他一定会为自己所犯的这个致命的错误后悔。可是死人是不会后悔的。

    赵云反手从敌将的咽喉中抽出了银枪,血箭激射而出。十几名虎贲营的骑兵的脸色都变得苍白,有两个趴在马背上大口地呕吐。他们不敢相信,又不能不相信眼前的一切,一仓皇勒转马头,狂奔而去。

    赵云低头看着敌将尸体背上的剑,他的忧急的眼神中忽然掠过一丝欣喜。枪芒闪动,剑已到了他的手中。

    剑柄上赫然有两个金色篆字:“青虹”。

    偌大的庄院早已空无一人,院墙大半都已被火熏黑了,墙头上还有几处余火在燃烧着。赵云推开虚掩的院门,一个柔弱娇小的身影就映入眼帘,赵云急忙伏地行礼。院外的哭叫声,喊杀声好象一下子变得很远很远,恍惚间他似乎又看到那腊月漫天飞舞的白雪,雪中含苞待放的红梅,梅花旁亭亭玉立的佳人,还有那回眸的一刹那中无限的风情。

    “妾身得见子龙将军,阿斗可有救了!只要将军能把这孩子护送到他父亲身边,妾身虽死无恨。”糜夫人的声音轻柔,如同风中摇曳的嫩柳。

    赵云轻轻一颤,抬起头来。糜夫人怀抱着阿斗,坐在墙下的枯井旁边,她面色苍白,双眼由于哭泣而微微红肿,左侧小腿上的伤口流出的血迹把白裙染上了一片殷红,就象一只折翅无依的小鸟,楚楚可怜。“夫人受难,赵云之罪也。”赵云虎目含泪,心底涌起万丈豪气,”请夫人上马,赵云就是步行死战,也要保护夫人杀出重围。”

    糜夫人的眼中多了一种凄楚的神情,凄楚得让人心碎。人生总要面临许多选择,可是有些选择却令人十分痛苦。但人们有些时候还是不能逃避选择,因为他们知道逃避的后果是更加的痛苦。她把阿斗轻轻地放在地上,勉强地站起来,身躯微微颤抖,一丝血又从她腿上的伤口慢慢地渗了出来。她知道她已经没有选择,这是她唯一的选择。

    所以糜夫人死了。

    赵云呆立在井边,糜夫人的声音还在他的脑海中回响,“妾身实在无法脱身,将军休要两误。此子的性命全在将军身上!全在将军身上。”

    他突然仰天长啸,双掌齐推,烧坏的院墙轰然倒塌,枯井被掩埋在一片瓦砾之中。他小心翼翼地把阿斗缚在护心镜之后,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刀枪如林,赵云在奋战,曹军向潮水一样,杀退一层,又裹上来一层。赵云终究是怀抱阿斗,不敢恋战,只是用银枪荡开一条血路,夺路而走。猛听得“哗啦”一声,赵云眼前一黑,连人带马掉入了陷马坑中。四面的曹兵合拢上来,长枪挠钩,密密层层,已然封住了整个坑口。

    赵云面色变得苍白,他回首四顾,坑壁如刀裁斧削,平整异常。他牙关紧咬,指关节由于过度用力而发白。此时他的面前又出现了飞雪,红梅,倩影,回眸,他突然平静如秋水。

    “横扫千军。”随着一声春雷般的断喝,一团白光从坑中飞跃而出。枪尖钩头,如滚汤泼雪一般消失在剑影里。青虹剑正稳定地握在赵云的手中。

    赵云刚出陷马坑,马延、张剀、焦触、张南这四个人就出现在他面前,他们一言不发地出手,因为他们对自己的联手一击有信心。赵云立刻感到了无形的压力从各个方向迫来,惊退的曹兵又一次包围上来,四下里都是钢铁的墙,死亡的网。

    赵云深吸了一口气,掌中的剑身竟变成了红色,他出剑。“风卷残云”,天地似乎一时间都变成了红色。手起,衣甲平过,剑落,血如涌泉。

    赵云直透重围。

    是役,赵云砍倒大旗两面,夺槊三条,前后枪刺剑砍,杀死曹营名将五十余员,一战成名。

    对于这样一把历经一千八百年的宝剑,麻里美倒是输的无话可说,一千八百年前,村正还不知道是哪座铁矿的矿石呢!败在青虹剑之下,麻里美也没什么不服气的。

    不过,虽然麻里美一败涂地,但是有一点还是让她很满意的,就是她在使出全力的时候,居然出现了刀罡,而且达到了四尺的长度,想到不久前华凤一副眼红的样子,麻里美就想大笑两声,“虽然你经验比我丰富,但是论实力你还差得远,只要我再增加些对敌的经验,你就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扭动了半个小时,把心里的郁闷完全的释放出去后,麻里美这才心情舒畅的离开了舞池,走到酒吧的一处靠角的桌子上坐下来。在这张桌子上,华龙、华凤、弥生小雅和田甜都围坐在这里,桌上放了四五瓶啤酒和两罐红牛,另外还有一盘五香花生米、一盘素什锦,还有一盘毛豆。

    见麻里美回来,华凤咯咯一笑,道:“麻里美妹妹,现在痛快点了吧!”虽然还是有些生气,但对输给华凤,麻里美还是有些心服的,毕竟是华凤教给了她什么叫以智取胜,吸收了这次教训,对麻里美的成长还是很有好处的,再加上麻里美醒后,华凤主动对她示好,这种胸襟,还是让麻里美很是佩服,同时也让她明白了自己需要提高的地方还有许多,再加上刚才疯狂的扭动了半个小时,心里对华凤的怨恨已经消除的差不多了,所以现在麻里美对华凤的心态已经可以放的比较平稳了。

    “痛快多了。”麻里美在华龙的身边坐下,拿起一瓶啤酒,对着嘴咕咚咚的灌了一口,哈了口气,“好凉快!!”见麻里美的心态已经完全调整好了,华龙暗暗点点头,心道:“麻里美又成长了。”

    “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给我滚远点,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就在麻里美和华凤一笑泯恩仇的时候,就听到酒吧的一角传来一阵叫骂声,听声音还是个女人发出来的,而且非常悦耳,即便是在叫骂,也给人一种独特的听觉享受,不过听到这个声音,华龙却皱了皱眉。

    华凤眼明心细,对华龙眨了眨眼睛,问道:“龙,是熟人?”华龙摇摇头,道:“不是很熟,但是这个人却总是三番两次的找我麻烦,是个难缠的女人,不过我现在已经变装了,她应该不会认出我来。”自从和华凤暂时确立的关系后,华龙就把自己乔装改扮的事告诉给了华凤,不过他并没有明说是怎么改变形象的,毕竟那不是华凤能理解的,而且华凤因为是武林高手,对易容术等江湖技巧还是很了解的,所以她本能的就认为华龙是贴了人皮面具,不过却对华龙的易容术很湿佩服,因为她完全看不出华龙是经过遗容的。

    “哦?”听华龙说的有趣,华凤将目光转向了发出声音的地点,同时麻里美和弥生小雅,还有田甜也将目光投到了出事的焦点,看来爱看热闹的心态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弥生小雅和麻里美也是看的聚精会神,就像在看一堆金条似的。

    画面一转,在酒吧的一个桌位上,一个身材高挑、姿容秀丽的女人正对着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男人怒目而视,这个女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脚上穿着一双肉色的丝袜,一双秀足被一双黑色高跟凉鞋装点的更显秀美,这双足绝对是男人的最爱。

    其实女人穿凉鞋一般是不穿丝袜的,这样才能显示出**的肌肤和玉趾的形态美。不过不少女人还是喜欢穿丝袜,一来可以防晒防虫叮咬,二来可以掩饰腿部的不足。女人因为常年穿硬皮鞋,尤其是高跟鞋,足部受到挤压,脚趾部和脚跟处很容易产生硬皮和老茧现象。比较常见的就是一些女人光脚穿凉鞋,有长茧的,有后跟与小腿颜色各异的,也有腿上有点点斑痕的,连长灰趾甲的都有人敢穿出来,大大打击那些恋足癖的美学观念。

    而这个女人腿是纤细而修长的,小巧玲珑的小脚,玉趾还点了指甲油,唯一的缺点是小趾处长了小茧,看来是长期穿高跟鞋穿出来的,但瑕不掩瑜,这样一双秀足,已经可以列为极品的行列了。

    但看人一般是没几个看脚的,尤其是中国人,都是看人先看脸,而这个女人绝对可以列为千里挑一的美女行列,真正是秋水为神玉为骨,芙蓉如面柳如眉,和她的芊芊玉足比起来,她的脸蛋丝毫不会逊色,而秀美的脸上架着一副无框近视镜,更是让她多出了一丝知性的气息,将目光落在她脸上的一众男女都为之叹服,此女真真是世所罕见,难怪会被这个西装青年纠缠(酒吧的人都这么想)。

    不过看在麻里美眼里,却觉的她很眼熟,总觉得在哪见过似的,略微一想,便想到了一个多月前,在别墅门前砸门的那个女同,“怎么会是她?”麻里美没想到世界这么小,居然这么快就遇见了这个女同,写到这里,各位看官应该知道此女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是华龙的一生之敌——王语嫣。

    王语嫣对面的那个西装青年看起来也是高大帅气,而且一身的名牌,显出他是个有钱的男人,以现在拜金女人的眼光来看,这应该是个可以选择的结婚对象,不过这个男人看起来油头粉面,脸上也带着一股子邪气,应该属于那种典型的坏男人,不过坏男人并不新鲜,其实所谓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论调根本就是狗屁,坏男人之所以越来越多,其实根本的原因就是坏女人比好女人要多的太多,在这个坏女人当道的世界,男人如果不坏起来,根本就吃不开。

    曾经有人写过这么一篇文章,题目叫《其实每个男人》:

    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想做一个感情专一的好男人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看女孩子都是看脸而不是胸部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不会讲黄色笑话的;

    其实每个男孩,本来都是渴望爱一个人直到永远的;

    只是,没有任何女孩爱这样的男孩,

    她们觉得这样的男孩太幼稚,太古板,没有情趣;

    于是男孩开始改变,

    变成女孩喜欢的那种 嘴角挂着坏坏的笑 玩世不恭或者幽默;

    开始学会说甜言蜜语而不是心里想说的话;

    开始学会假装关心,学会给女孩送小饰物讨好她;

    学会如何追求,如何把握爱情;

    或者看破红尘,游戏情场,成为女人恨恨的那种男人;

    他们可以很容易俘获女孩子的心 但是他们也会在黑的夜里叼着烟流泪;

    心里有爱的时候,没有女孩;

    有了女孩,却永远没有了爱的感觉;

    在听到女人抱怨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时候;

    他们不会再去努力做个好男人,只是微笑着擦肩而过……

    从这篇文章上,就可以看出,其实世界上不是没有好男人,而是没有哪个女孩给好男人生存的空间,有这样成群的女人在,男人就算想好也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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