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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尽的穿越(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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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是我最近写的一个开头,希望大家来看看,说说感觉,谢谢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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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看见我的时候,你将发现一长悲天悯人的面孔;也许,只是干枯的皮囊;甚至,是一副头骨;当然,也可能是年轻的笑容。

    但是,前提是你能看见我。

    如果你真的看见我了,请不要牢骚于我刚才的絮叨,也不要问问题,反正只要你说话,迟早都会提到那个人——既然这样,趁我还记得我的过去,还是听听我的故事吧?

    让我想想……对了,我出生在一昨不大不小的城市,不好不坏的家庭,年代……已经记不清了,也不重要。似乎有人说过,但凡天才都有懒惰的基因,所以,我勉强算个天才。

    记忆已经模糊,索性就让我的故事飞跃一下好了。当它变得清晰的时候,也是我认识那个人的时间。

    那时,我应该已经考入了离家乡不远的大学,多少在舆论的眼里算个名牌学校,读了好几年,快毕业了,也联系好了工作。平平凡凡的生活,也许有人会羡慕,但会先摸的绝对不会是我认识的人。

    第一次认识那个人时,是在老板的生日会。ktv里,漂亮的女老板尖着嗓子吼:“下面,请我们的帅哥来一曲!”作为新员工的我识趣地缩在一个角落,等待着某个手握麦克风的身躯站起。

    虽然不怎么关心,但我还是猜测了下那个所谓的帅哥会是个什么样子。然而,我还是吃了一惊——竟是一个女人,美女;而且,老板正看着她,眼神温暖。

    无论如何,她的歌声曼妙,所有人都是一副陶醉的表情。而事后,我才知道自己错了:她姓帅,名歌。

    哑然失笑的我很快忘了这事的大部分,只剩那曼妙的声音,还有那容易产生误会的名字——因为我是天才,有懒惰的基因,而把一件事情记清的很累的。

    然而,不久之后,我在学校里看到了她。网球场上,雪白的鸭舌帽,雪白的背心,雪白的短裙,还有雪白的运动鞋。我不由驻足,因为印象中那次ktv上的她的气质与现在的活力是两回事。

    我承认这世界上有真正的美女存在,但我不认为会有一个女人能让所有类型的男人癫狂,可是,这个帅歌换一身装饰便换了副气质——或许,她有倾国的资质。

    但我还是在驻足之后继续走路——和自己没有交集的人不值得为之停留太久。不过,我记住了她:帅歌,一个特别的女人,哦,是美女。

    几天之后,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文化学分不够——无法毕业。虽然老板承诺文凭无关紧要,但我明白,如果有一天她要开除我,这将是一个很好的裁员理由。于是,我托室友帮我选了门课,因为我还得上班,而且在行客中补选课程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我是天才,有懒惰的基因。

    室友很了解我,替我选了一门学分足够补上的课,让我不用同时上几门课——天才的时间是宝贵的,那些差不多就是走走过场的课程还越少越好。

    可是,当我来到那间音乐教室时,我愣了——帅歌。这次,她一身金黄的连衣裙,仿佛盛开的郁金香,而且,她对我笑笑,大概那次ktv上她记住了我。

    正当我有些佩服她的记忆力时,我发现我又错了:她是这门课的教师,而我,是唯一的学生。

    于是,我正式认识了帅歌,这个后来改变了我生命人,只是当时我毫无知觉。

    很快,我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学生只有我一个?这样的课还能开吗?”

    “从前很多,但从没有人修到过学分。现在也就没人选了。”她笑得很轻松,可我一点儿也不轻松,这关系到我的毕业证,她又是老板的朋友,而且貌似她们之间的交情不浅!另外,没人敢选的课能保留下来,也说明她的不简单。

    那是一门音乐课,具体叫什么已记不清了,再说当时的我本也没有把选修课当回事儿。可是,帅歌至始至终柔柔地看着我,让本是来混学分的我感到良心不安。所幸,我是天才,她传授的东西我都学得挺快。

    不过,我还是错了:帅歌突然红着眼睛问我是不是她教得不好,为什么我不全神贯注地学?

    有些佩服她的观察力,所以我说了实话:我是天才,但天才都有懒惰的基因,学这门课没有尽全力的必要。

    “天才?”她似乎有些敏感于这个词语,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撒娇似地问,“我们可以比比吗?”

    她是老师,同时又是老板的好朋友,所以我答应了。

    于是,这门所谓的音乐课成了奇怪的约会:我们一起在城市中穿梭,寻找着我们都没有做过的事情,然后各自学习,摸索,再比较谁更快上手。我很赞赏这种还算公平的比赛方式,却无法接受它的结果,我输了,很彻底。

    终于,二十年来,我才明白:我很懒,但不是天才,只是人才,顶多是大才。

    与此同时,我有个疑问:就帅歌表现出来的素质,完全有能力轻而易举地做很多大事,为什么屈于一个小小的大学教师?

    当我问出来时,帅歌一笑:“我做事为什么要让你知道?而你,为什么很懒?”

    “我喜欢悠闲的生活。”

    “悠闲?那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懒人做得到吗?”帅歌摇头微笑。

    我看着她,也笑:“我不奢望悠闲的生活富足,就像我不强求理想的女人是处女。一个圆拿不到,半圆总行吧?”

    “说不定我就是理想的处女,所以,你的话不对。”帅歌还在笑。

    我本想置疑,但在女人面前置疑这种问题是有风险的,加上她的身份,我终只是说:“不对吧?你的年龄……”

    “我并不比你大。你不是留过一级吗?”

    “你怎么知道我的隐私的!”

    帅歌大笑:“学校没给我资料。但是,我是你老板的老板。”

    “……”终于,我才明白——和天才比较,自卑是必然的。

    于是,帅歌成了我生活中的一段旋律。无论有多懒,想忘记那样的一个人是很难的,何况,她会在我的生活中添上新的音符。于是,我索性记牢了她,并最终给她盖棺定论——一个比我还懒的天才美女。

    或许,时间就这样过去,最终我会毕业,在坚定的虚心性格中过完一生。可惜,当时我并不知道好奇心害死猫的格言有多么的正确。

    那是在课程快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像敬仰圣女般地在帅歌身边,虽然有了那么点儿小小的爱恋,但我没有表达。相信其他的男人也是如此,不然她单身着为何还能风平浪静?

    也许是年久失修,也许是修补不够,也许是偷工减料,我们上课的建筑有部分倒塌了,正在这当口,仿佛要学超新星爆发,它竟趁机失了火。恰巧,我们正在六楼的教室里为一首钢琴曲争论。

    意识到危险时,我们已经没有退路,却也不坐以待毙。在堪称专业级速度的犯罪活动后,我们拉着足够的电线来到窗前。

    虽然我很想像任何一个影片中的英雄那样把生的希望留给身边的美女,虽然懒的习惯让我明白帅歌的生命比我更有价值;然而,在她声色俱厉的命令中我愣了,她身后的火焰衬得她的气势仿佛久在上位的皇者,我竟然顺从地顺着电线滑了下去。当我着地并跑到安全处时,仰望着她的那映着火光的脸,不自觉地落下了泪水,似乎爱上了她。

    结果,我大跌眼镜,如果我有眼镜的话——帅歌张开双臂,如凤凰展翅般地跳向了空中,以极其标准而优雅的体操动作着地,然后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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