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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Vice的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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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迪尔海德说得没错,麦卓很疼rose,连我们回家了也不过是轻描淡写地说句:“大家都去睡吧。”便守在rose的床头有一搭没一搭了。

    给我安排的卧室是vice的闺房。虽然我很好奇于rose的所谓“好事”,但艾迪尔海德却怎么也不说,而麦卓,更干脆地白我一眼:“就不知道给孩子留些秘密?”然后就打发我离开。

    秘密?看来,溺爱从来是不缺乏借口的。躺在床上,闻着女性房间残留的芬芳,我有些发笑。不过,母爱不正是这样的么?麦卓啊……

    算了,不想这些。既然来到了某人的闺房,那就不能放过这探索的机会。

    动了心念,我麻利地从床上弹起来,扫视一周:床头柜,衣橱,写字台,电脑桌,书架,还有健身,哦不,是训练器材,颇有些特别……等等,怎么会没有化妆的地方!

    嗯……也许,疯狂之血本就有美容的副作用,那东西很是多余了……一定是这样。

    就近原则,从床头柜开始。其实这东西也就三个抽屉。能够打开的两个想必早已经被rose“开发”过,而我打开时也不过看到一些家庭照片和似乎是草稿用途的信笺纸。纸上的字迹很有力道,颇有些霸气;至于那些家庭照片,倒很温馨,起码,从其中的氛围看来,rose他们对vice的恐惧有些偏颇——能够投入地和刚到自己腰间的小孩子一起打雪仗的人,怎么说也流露着喜爱,而且,那照片上的vice笑得很惬意。

    最下面的抽屉上着锁,看情形,rose也不是没有想过办法,但明显是失败了。不过,的确,这锁的相貌奇形怪状的,想象不出正常情况下会怎么打开——既然如此,暂时放弃。

    想着,我打开了衣橱。没有富家女性特征般的琳琅满目,我仅仅发现了十来套时装,挂在这偌大的衣橱里显得有些空荡,很让我吃了一惊——算起来,就女性而言,vice也可以说是不修边幅了?而且,在这仅有的衣服中,秘书装就占了一半有余,剩下的,有紫色的晚礼服,红黑相间的马术服,浅灰色的风衣……甚至,还有一套男式西服!这些……就是vice的收藏?我真有些怀疑她是不是女人了……

    不腹诽了,说起来,格斗家们多不在意衣着,哪怕是身为艺人的雅典娜也不过在上街办事时才乔装打扮,平时就算是便服也没什么变化。

    还是瞧瞧写字台吧!

    嗯……香型的碳素墨水瓶,一叠光华厚实的纸张,面上的一页已经有了些灰尘——看来,rose还不对这种地方感兴趣。左手边上有座台灯,靠椅和这写字台一样是木制的,虽然我不能一眼认出这是什么材料,但其年代……应该还是有一定年代——就这靠椅,我怎么也找不出一枚钉子——高手的境界,现在还有这水平的木工已经不多了。

    接下来是电脑桌。看着那厚度我见犹怜的显示器,我似乎又犯了红眼病……有钱人啊!不过,我却没什么值得继续观察的,毕竟不能打开电脑去看看vice在其中存了什么东西,隐私……我现在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走到门旁边的书架前,我有些发晕——这些书也太过专业了,甚至有些语言我根本连书名都看不懂!匆匆间,我仅仅认清了两本书,《政治经济学》,还有,《孙子兵法》,然后,我逃也般地往床上躺去。

    那些锻炼器材就以后再说了,现在我的身体还有些轻微的酸痛。而且,就这一圈看下来的,已经很有意思了。

    vice给我的感觉有些不像女人,或者说仅仅是在她的房间没有发现很多一般女性或多或少会有的东西;而雄浑有力的笔迹也多少说明了她的性格类型。但是,那些照片中的她却是如此的亲和。回想起当初在藤堂道场的时光,我迷茫了。也许,我在习惯了麦卓之后,对于vice的性格就不好接受,以至于有意无意地躲着她,甚至从理论上来说,我很有可能因为对于从前游戏的理解而产生了错误的判断——vice和麦卓是同族,关系很可能很好,但无论如何,她们是两个人,而不是一副脑袋。用麦卓的模式去衡量vice,这根本就是可笑的事情,但我却在潜意识中这样做了挺久。也许是因为不善言辞的她往往由麦卓的话代替自己的意思吧……

    看来,将来回南镇了,得好好重新和她交流了。

    接着胡思乱想了一阵,我便有些索然。想睡,却太早了些,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打发时间……还是研究那可疑的锁吧!

    翻身起床,蹲在床头柜前,凝视着锁……无果。

    说它是锁,仅仅因为它出现的位置,但就它那造型……天下哪有那么大的钥匙孔?都可以把手指塞进去了!但除此之外,从外表上就看不出什么东西了。

    ……妈的,我就不信了!一咬牙,我把手指塞了进去。虽然有些孩子气,但在没有其他办法时,这也是一种选择。

    啊!痛!塞进去的手指似乎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我赶紧抽出来……血!有伤口!这什么机关呀?

    正想着,却听到“咔”的一声,这抽屉竟自己弹开了!

    敢情说,这锁还真用手指来开?我有些愤然,舔舔伤口,旋即有些失望——这抽屉里只有一部手机。

    不用说,我揭开了翻盖。既然用了锁,而所谓的锁的作用便是吸引贼,那么,我……

    当翻盖揭开,这手机就自动开始拨打了。这吓了我一跳,但很快就安静了,反正不过是手机而已,不管打给哪里了,难道对方会通过线路跑过来对我产生威胁?

    “喂?麦卓吗?有什么事情?”电话通了,声音有些焦急,是vice。

    “这个……不是麦卓,是我。”找到了正主,我忐忑起来。

    “……合冰?”vice很是诧异,“你怎么会拿着这手机?”

    “……他们安排我暂时住在你的……卧室。”

    “我是说这手机!”

    “……我一不小心……把锁打开了。”说着,我的好奇心终于战胜的忐忑,“那是什么锁呀,把我的手指都弄伤了。”

    “是你用手指打开的?”vice确认了我的话,更是惊奇,却没了最初的焦急。

    “是的。”我承认,“那锁孔那么大,估计也只有手指刚好合适。”

    “你……”vice沉默了,过了好一阵,才有些激动得地说话,“看来,我们大蛇一族有了新成员了,虽然,这个成员的产生有些特别……”

    “等等,你的意思是……”

    “是的,合冰。你拥有了疯狂之血。”vice的声音很清晰,却掩饰不住一丝什么东西。

    “你的意思是……那锁……”

    “那锁只有用疯狂之血才能打开。”vice简明地解释,“关键是,将近两千年来,只有你一个人以普通人的体质能够拥有疯狂之血,当初我们为了种族的繁衍实验了无数次,牺牲了多少人,都没有成功过!”

    ……vice还在滔滔不绝,估计她此刻肯定是唾沫横飞了。而我,有些发呆——我就一只不小心成功了的小白鼠?虽然,这是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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