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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蝴蝶的翅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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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寒地冻,北风凌冽,刚过完年从北方传入的一股冷空气便袭击了长安城,一时间蜂窝煤的销量大增,作坊里齐刷刷的百十号庄户分为两组,交替着打造蜂窝煤,两天之后便是上元节,得赶在上元节前将内府点名征收的一万五千个蜂窝煤给送去,如今宁家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大了,不光是柴家,崔家的五万个蜂窝煤,还有内府也在增加用量,据崔帅哥酒后吐真言,宁家的蜂窝煤已经销往高丽,百济这些个地方了。

    二丫自从怀孕之后便对蜂窝煤的烟味非常敏感,不光是闻者难受,主要是对一氧化碳过敏,包括宁文也是如此,所以如今三个蜂窝煤炉子便搬到了院子中间的凉亭里,宁文也乐得在这里逍遥自在。

    掰着手脚趾头盘算着宁家的家底,宁文心里一直都是用大概的数据来计算的,虽说郭恩雄那边有非常详细的数字,但账册上的数字对宁文来说完全没有自己估算来的舒服。

    岭南那边的新茶就快运到长安了,一年下来,除了给袁淮准备的之外居然还有一千多斤的顶级绿茶给送过来,还有二千多斤的正宗百花露,至于贵叔的煤矿,据黎叔信上说如今在岭南以高州为中心的方圆几百里的地面上几乎有家有业的都用上了蜂窝煤炉子,生火做饭啥的也完全告别了木炭,木材只是作为酒宴,酒楼等需要很大火力的地方。

    袁淮还没有来信,宁文隐隐有些担忧,总觉得这些小国的人事变动太快,说不定哪天袁淮童鞋又窜到大唐来避难了,每年上万贯的收入啊,宁文打算想办法给袁淮去个信儿,心里悬啊。

    伸手要了张高级白纸,如今造纸作坊的产品越来越好了,厚度降低了,吸水性也控制的很好,听杜构说过,内府请来了将作监的某位大神,往纸浆里添加了一些胶一类的东西,好像是鱼胶什么的,名字不好记,反正擦屁股没原来那般舒服了,硬了些。

    蜂窝煤炉子还可以改进的,宁文画了个巨大的圆圈,用铁皮打造,里面可以一次性的放入二十个蜂窝煤,这样一来,活焰便会比柴灶要雄很多,这也是后世那帮开饭馆的在没天然气的地方创造的一个解决办法。

    难得有这么清闲的时候,兵器监的事儿还停留在试验阶段,但很鼓舞人心的便是开花弹丸的也研发出来了,很简陋的那种,就是铸造一个薄壁的空心弹丸,留一个拇指大小的孔,弹丸里塞实了火药与铁疙瘩,再用火绒把小孔给塞满,在炮膛里就会引燃火绒,在弹丸出膛后一路燃烧直到引燃弹丸内部的火药,于是弹丸就会因为压力而爆炸。

    也不知道成不成,还没实验过,如果制造工艺与原理能够同步的话,绝对是没有问题。

    这可是大事儿,如果说天威大炮是个划时代的创造,那么开花弹便是新时代的桂冠,宁文要将它拿下,为了整个大唐,为了降低军卒的伤亡。

    就等周师傅的伤再好些吧,眼瞅着炼铁炉子就要完工了,上元节一过就要加大马力开干了,三个月时间,二十门大炮,如今看来也不是很艰难的,主要是周师傅的伤好的有些出乎宁文的意料,孙思邈的医术,宁文崇拜的不得了,弄到宁家估计是没戏了,不过想办法让孙神仙捣鼓个什么战地医疗抢救啥的估计很有市场。

    这些都是送给李承乾的,宁文没打算自己邀功,如今李承乾不比以往了,除了内府还插不上手之外,如今朝堂之上也能有李承乾说话的地方了,宁文自然是每每推脱,这事儿宁文不打算出头,还是让李承乾独领风骚吧。

    “爵爷,为啥独自一人在此饮酒?”

    郭恩雄从院外过来,拍了拍肩头的雪花,端起酒瓮里温着的酒壶,来给宁文添上酒,坐在一旁,随口问了句。

    “思考!”

    宁文喝了口酒,寒冬腊月之际,独坐于凉亭之中,手中温酒三埆,身旁知己一人,谈天说地毫无禁忌,如此便是快意人生了吧。

    郭恩雄随手拿起石桌子上的一篇篇图稿,眉头微皱,有些埋怨道:

    “此等大功,为何要送予殿下,难道爵爷另有所想,或者是有意为之?”

    “有意为之?呵呵,偷懒而已,宁某如今已成众矢之的,总是站在前台,累啊!”

    宁文随手端起酒埆,又喝了一口,看了郭恩雄一眼,淡淡的说道。

    “呵呵,不错,不错,是该如此,想来爵爷已有破局之法?”

    喝点酒,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宁文收拾了石桌子上的一叠图纸,打算到太子那边去一趟,打铁要趁热,要让那些眼红的人更加的寝食不安。

    宁文跟屋子的婆娘儿子打了个招呼,正要出门,便让三狗子给堵在门口。

    “爵爷,公主杀到了!”

    “啥!”

    高阳小萝莉来了,居然带着断尾,很久不见断尾,这野狗似乎也收敛了脾性,跟在高阳身后屁颠屁颠的,见到宁文,扑腾就迎上来,居然学会了摇尾巴,宁文还是不敢大意,只是用脚稍稍的逗了逗断尾,害怕啊,不知道这狗儿还记不记得杀夫之恨。

    “宁文,稚奴来了没?”

    很久没见,高阳又长高了些,模样也显得越发的好看,穿着一身得体的褐色裘衣,手里抱着这只狗儿该是断尾的孙子辈吧。

    “稚奴没过来啊,出什么事儿了吗?”

    见高阳有些着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宁文回头正打算问问三狗,却看见三狗摇了摇头。

    “那可奇怪了,稚奴告诉我他过来了,这人也是,咋咋呼呼的不知所谓。”

    高阳从小就有一种气质,控制欲,走到哪里都想控制身边的人。

    “说不定跑哪儿玩去了,这会儿估计已经回宫了吧!”

    不担心李治的安全问题,怎么说也是皇子,如今社会治安也算得上太平,总之不会出事儿。

    “气人,走啦!”

    来无影去无踪,看着高阳车架离开时卷起的一路尘埃,宁文心生感慨,这萝莉还真是个不省心的主,日后还是敬而远之吧,这李治估计也是打折来找自己的旗号,说不定干什么坏事儿去了,小孩子心性,宁文小时候也这么干过。

    时间还早,吩咐三狗准备好车架,还的赶着去东宫给李承乾送东西。

    “如此这些都是宁文的手笔?怪不得本朝第一画师刑部侍郎阎立本对宁文推崇有加,细细看来,这一笔一画的也确实与众不同。”

    李承乾对图纸上的东西不感兴趣,却对宁文的手笔产生了兴趣,误打误撞的居然让阎立本给惦记上了,宁文也听说过阎立本的大名,后世这货的一副画能值几千万的美金,心里痒痒的,寻思是不是让这货给自己画上个几十幅,然后再穿回去,这就发大财了啊!

    “此为炭笔所作,太子请看,这便是炭笔!”

    宁文随身带着炭笔,比起自己之前的好用多了,而且尺寸也非常合适,笔芯也是跟宁文所发明的不同,如今居然是用上石墨了,粉碎的石墨混合了粘土而制作完成的铅笔横空出世的时间足足让宁文给提前了几百年。

    李承乾拿在手里仔细的端详了一下,又试着写了几个字,没说的,李承乾居然无师自通,握笔的姿势非常标准,而且下笔的角度与力度也非常合适,不一会儿就写下了一整篇的文章,就是字体有些不规整,一时间李承乾居然迷上了铅笔字,似乎感觉要想发明创造出一种适合铅笔写作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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