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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单身赴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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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君,可是决定了?”

    玉儿贴着我身边坐下,打发了伺候的大丫头和小丫头,关上房门,让二丫也贴身坐了。

    “夫君,此行千山万水,要不让二丫在身边伺候着?”

    “对,妾身如今就要临盆,实在不便与郎君同行,二丫手脚利索,不如就让此女替妾身伺候郎君吧?”

    沉思片刻,此行不但路途迢迢,而且还要赶在诏书发出之前到达长安,时间是非常紧急,带着一个女眷着实不便。

    “不行,你们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家中,切莫让为夫担心,为夫身边有大勇三狗子帮手,想来也不会有何差池,对了,二丫,庄子里的事儿就交给你了,万事多找黎叔商议,玉儿也安心养胎,为夫只担心不能赶在玉儿生产之日回来,哎,委屈夫人了。”

    其实在我心里一直有个想法,那就是直接上京面圣,见到传说中的李世民之后,凭借手里的新东西,想来会让李世民另眼相看的,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玉儿就要临盆,心中倒是挂记,哎,没办法,长孙,柴家,咱们这梁子是结下了,他日切莫落到我的手里。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日后若有机会,定要让长孙家和柴家好看,咱用钱砸死他们。

    “爵爷放心,老夫这把老骨头就算是断了碎了也要维护宁家周全。”

    黎叔拍着并不发达的胸肌,指天发誓道。黎叔这人我倒是放心,不过大勇,三狗子跟我走了之后,黎叔一个人怕是忙不过来,干脆,让人到南山矿场调贵叔过来,南山那边就让孟刚先看着,也算是一个历练。

    家里上上下下的都交代了,特别叮嘱了张婶和李婶,还有哪两个稳婆,万一要是夫人生了,千万记得让谢医生过来,真要是有个啥的,也好急救。

    也许是这岭南待久了,真要离开了这会儿心里还真舍不得。

    “都别难过了,看看你们俩像个什么样?”

    明天就要上路了,估计最快也要三两月才能回来,拉了两个女人一起上床,没啥顾忌的,都是一家人吗,亲亲热热的多好,二丫脸嫩,老早就滚里面去了,装模作样的沉睡,手里不老实的跟我勾勾搭搭的,还是玉儿来的直接,一股脑的钻进我的怀里,嘿嘿,咱就不客气了,龙抓手!

    一大早,趁着天还完全亮起来,估摸着大概也就是凌晨五点左右,一行八人,赶着三辆马车,都是一等一的好马,配上周师傅最新开发出来的四轮马车就上路了,没有鲜花和掌声,就这么默默的离开了生活了大半年的宁家庄,心里寡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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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传说中的万国之都,古代的时尚之都,总之如同后世之纽约,米兰,不光是繁花似锦,还有着后世无法比拟的重要地位,因为这会儿全世界只有这么一个长安城,根本没有任何城池能够跟长安相提并论。

    眼前这个庞然大物就是长安了吧,心里嘀咕着,心里有些打鼓,还真没见过如此威严的城墙,光是这个高度就让人有些惧怕,长安倒是就在眼前,可是程老爷子派的人倒是在哪里啊?下了车,看着门口穿梭如流的人群,光是这人流就比良德县整个县城的人多。

    “哈哈,广成兄,别来无恙啊!”

    耳后传来一个破锣般的声音,我靠,跟我穿越前唱歌那哥们儿一个腔调!扭头一看,身边杵着一位身高一米九左右,身材敦实,年约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年,这会儿正看着我笑,此人认识我?

    赶紧抱拳道:

    “呵呵,那啥,还未请教兄弟高姓大名?”

    “啥!广成兄不认识修文啦!哎!”

    此子爆嗬一声,大勇赶紧抄起马鞭靠过来,生怕这位雷神般的少年伤害了我。

    赶紧制止住大勇,人家是来接应我们的,这会儿可别伤了感情。

    “呵呵,这位兄弟,宁某当日大病一场,很多事都不记得了,还请兄弟提醒一二。”

    这魁梧少年瞪了我一眼,拉着我转了两圈,摸了摸我的脑袋,总之换做在良德县地界,大勇绝对一鞭子抽过去了,这会儿正运气呢。

    “广成果真不记得小弟啦?”这少年赶紧拉过来另外一位文质彬彬,但身材瘦弱的少年指着他问道:

    “他呢,可记得他是谁?”

    我作势想了想,谁知道啊,我他妈穿越过来的,你们又不在脑门上把名字刻好。

    摇摇头,故意做出双目无神的模样,让这两人很是郁闷,心疼,怜惜,总之表现的更为殷勤。

    “唉~~~广成,我乃是卢国公长子处亮,程修文,这位乃是梁国公房老爷子的儿子,房俊,房遗爱,有记忆吗?”

    继续摇头,装白痴,身边大勇,三狗子就快喷饭了,一个个涨红了脸颊,给了个眼神,这会儿谁他妈喷了,立刻除名!

    总算是来到了程老爷子的府上,靠,光是这个大门就比良德县衙的大门还来得宽敞,门口威武的站着几个家将,靠,看了大勇一眼,比大勇壮实,估计程家也是以武立家,要得就是这个效果,还特别安全,谁瞎了眼敢跑到这位魔王家里偷东西啥的,找死啊!

    “侄儿拜见伯伯!”见中堂之上坐着一位花白头发的老者,赶紧一跟斗拜下去,估摸着这位八九不离十就是传说中的混世魔王,瓦岗寨第一俊男,十八般开山斧的祖师爷,大唐开国功勋,卢国公程知节程老爷子。

    “哈哈哈,宁家小子,还不快快起来,让叔叔看看!”声音就跟炸雷一般,也就是这尊大神能有这气魄,赶紧上前两步,乖乖的立在程老爷子面前,努力做出一副非常温顺的模样,累。

    “叔叔,多年不见,叔叔更显钢健了!”马上改口,之前算错了辈分,记忆里这位一直是个老头模样,刚才见着程处亮跟我叫大哥,这才反应过来,咱老爹跟程老爷子是一辈儿人,伯伯也不对,看样子,老爷子也是个永远年轻的角色。

    “恩,不错,也就宁家能生出这般俊的后生,就是单薄了,小胳膊小腿儿的,如何能上阵杀敌?”

    啥,上阵杀敌,我的天,这不是让我送死吗,就一个怕字儿,脸上肯定也表露出来了。

    “嗯?莫非老夫说错了?修文,过来,给你宁家大哥看看!”

    一把抓过程处亮,嘶的一声,就把处亮的褂子给撕了,指着胸大肌接着道:

    “看看,这身板儿,这模样,再看看你自个儿,能比吗?”

    靠,这干什么,有这种爹爹的嘛,动不动就撕人衣服,动不动就比胸大肌,有这么当爹的吗,赶紧后退一步,不小心看见程处亮身边的房遗爱,这货已经脸色发白了,就差哆嗦了,估计平日里没少让这货撕衣服!

    “好了,日后记得多吃肉,多喝酒,别想姑娘家,房家的,近日可曾大块儿吃肉,大碗喝酒?”

    老爷子扭头瞪了房遗爱一眼,可怜的遗爱贤弟,这会儿都有些晕倒前的症状了,程处亮倒是有些歉意的看了我一眼,似乎对自己爹爹动不动就撕衣服的习惯有些内疚。

    “走,累了一天了,都跟我吃饭去,处亮,吩咐兰叔,多准备些酒肉,要大块儿的,广成,遗爱,跟上!”

    老爷子痛快,这会儿真饿了,叮嘱大勇,三狗子几句,千万别丢人,这会儿可是长安,就算是被人按酒缸子里,或者被人用猪肘子给堵了嘴也别下软蛋,酒一口干了,肉一口吞了,这代表了宁家的气势,看看,刚才那老货,就差直接诋毁宁家的遗传基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