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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这种老男人根本不懂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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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宅,二楼最里间,休息间。

    入眼一片狼藉,落地窗前的钢琴大敞四开,到处无法下脚,地中央放着一个笔记本电脑,里面正播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

    室内到处是散落的CD、杂乱的衣服、吃剩的零食、还有两个爽歪歪的空瓶子。

    莫晋亨进门的时候,只看见亲侄子一个劲儿地在桌子上上蹿下跳,兴奋地引吭高歌。

    他的右手举着拉菲的空瓶子当麦克风,闭着眼睛唱的如痴如醉:

    死了都要爱,

    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感情多深只有这样,

    才足够表白。

    死了都要爱,

    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宇宙毁灭心还在……

    莫晋亨是有严重洁癖的,挤积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一声暴吼,书架上的书都震落几本,“莫思冕,这是怎么回事?”

    房间内顿时安静下来,云姨好不容易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捂着闪了的老腰把电脑中的音乐关掉,表情抽搐,“晋亨,你怎么回来这么早?没和楚少应酬去?”

    莫晋亨过来搀扶,“云姨,你怎么了?”

    因为庄若晴的事,他哪有心情喝酒。

    “没什么,就是扭了腰。”

    莫思冕将家里弄个底朝天,云姨发现后,急忙收拾,或许年岁大了,刚擦地板就受伤了,于是乎,小P孩更加无法无天,恨不得将家里变成战场。

    “我要王昊载你去医院看看吧!”莫晋亨对云姨很关心。

    “不用了,老毛病,休息一会儿就好。”

    莫晋亨扶着云姨坐下,这才把注意力放到莫思冕身上,这不看不要紧,一看简直要气疯,“莫思冕,你干嘛呢?”

    莫思冕穿着莫晋亨刚刚订制的阿玛尼衬衫,衣服很大几乎能拖到脚面,领子上的同款领带系的七扭八歪,小家伙更是将亲叔叔LV皮鞋的鞋帮都踩塌了。

    小家伙却“切”了一声,正眼都没瞧亲叔叔,扒着椅背从桌子上往下蹦。

    云姨见叔侄两人情绪不对,只得说混合话,“我们排练节目呢,幼儿园的毕业典礼没剩几天了,班主任给思冕安排了独唱。”

    “独唱?”莫晋亨一挑眉,“就他那个破锣嗓子也能唱歌,回头再把狼招来。”

    “你说谁呢?”莫思冕一掐腰,小脸涨得通红。

    扪心自问,他的歌唱得还不错,在小伙伴们中属于佼佼者。

    “思冕很有音乐天赋,可惜缺少指点,他挺像你小时候的,乐感很强。”云姨生怕这对叔侄又掐起来,忙拦住话,“我记得你上初中的时候组过乐队,当时在学校风靡一时,有好多小姑娘到咱家别墅外面堵你呢!”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想想仍记忆犹新。

    “还说那些做什么!”莫晋亨不想旧事再提。他的音乐道路只有奶奶支持,那时的他很天真,心中只有一个梦想,他想办一场自己的演唱会,可惜,天长日久,这个梦在爷爷的反对,父亲的冷漠中终于夭折了。

    莫思冕似是不信,黑溜溜的大眼睛在亲叔叔身上来回看了看,最后轻蔑一笑,“云奶奶,别替他吹了,当心灯碎。”

    “这是真的!”云姨例证,“你二叔会许多乐器,什么钢琴、吉他、小提琴,总之,你见过的,他都能弄出声来。”

    “云奶奶,我不用乐器也能弄出声来,不信,你听!”莫思冕面露不屑,之后,双手攥拳做用力状,连脸都瘪红了。

    十秒之后,只听“噗”的一声,淡淡的臭气弥漫室内。

    莫思冕长吐一口气,收功,“怎么样?有我二叔的乐器好听吗?”

    莫晋亨一张脸一会儿变青,一会儿变紫,姹紫嫣红,别提多好看了。

    说来,这对叔侄最近结下梁子,起因当然是源于莫晋亨的言而无信,答应给莫思冕买手机,最后却没有兑现,小家伙为这件事恨死他了。

    他们的性格出奇相似,平时都拽拽的,都不肯主动说话。近期吃饭都分开,甚至在家中碰面也会装作不认识般谁也不搭理谁。

    云姨没料到小P孩竟然这么坏,她怕莫晋亨打孩子,连声责备,“思冕,别乱说话,你不是想表演成功,让晴晴对你刮目相看吗?”

    晴晴?

    莫晋亨抓住重点,问道:“怎么回事?”

    “这次演出非常隆重,所有孩子的家长都应邀出席,”云姨解释,“你不知道思冕知道这个消息后有多高兴,吵着嚷着又能见晴晴了,还要唱歌给人家听呢!”

    “云奶奶,别跟他废话,快四十岁了还没有女朋友,”莫思冕背着小手,小大人似得,“这种老男人根本不懂爱情。”

    “噗嗤!”云姨瞬间被逗笑。

    莫晋亨则脸黑几分。

    莫思冕大摇大摆地走到一面镜子前,对着自己的影子照了又照,“云姨,你说演出那天我穿这件好不好看?晴晴说过喜欢穿西装和衬衫的男人。”

    “呃……思冕,那是你二叔的衣服,思冕穿着不大吗?”云姨终于忍不住了,小家伙穿着莫晋亨的衬衫就像套上一个面袋子,别提多搞笑了。

    “多少是大了点。”莫思冕很严肃地回答,“云奶奶,要不你替我改小点?”谁让他没有这种衣服呢?前不久,亲叔叔将自己的衣柜来了个大扫除,里面的正装全被扔了,只剩下嘻哈范的韩版童装。

    云姨的目光投向某晋亨,额头全是黑线,这么贵的奢饰品自己敢动剪子吗?

    莫思冕往身上喷了喷LV香水,胖胖的小身子凑了过来,“云奶奶,你闻一闻,这回我总该有男人味了吧!”

    香水能喷出男人味就见鬼了!

    小家伙笨拙地整理领结,“我想只要上了台,当众唱情歌向晴晴告白,她一定会接受我的……”

    话音未落,莫晋亨嗤了一声。

    莫思冕回头怒瞪着他,小脾气爆发,“莫老头,笑什么笑?”

    “你确定你的晴晴能听完你唱歌?”莫晋亨冷讽,“我想她就算不半路退场,也会被你的音乐吓得昏倒吧!”

    “你,你……”莫思冕眼睛都红了。

    他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只不过想通过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对晴晴的爱慕之情罢了,这么闫肃的事,又什么好笑的?

    或许是亲侄子的眼泪起了作用,莫晋亨抱着肩膀,语态随意,“想听听什么是真正的音乐吗?”

    说完,他便径直走到钢琴旁坐下,挽起袖口,一段悠扬的曲目在指尖流淌。

    这段乐曲优美异常,即便多年不练,但莫晋亨的基本功非常扎实。

    莫思冕知道这首曲子,他上早教班的时候听过,是古典音乐大家贝多芬的名曲《献给爱丽丝》。

    就这样,小家伙彻底傻了,活了八岁,他从不知道阴损、自私、狂妄、自大、毒舌的叔叔还有这么优雅的一面,简直亮瞎人眼。

    直到曲音结束,莫思冕还在幻想弹钢琴的人是自己,而晴晴就坐在旁边,发花痴般盯着他。

    “想出风头,让晴晴堕入爱河?”莫晋亨长身玉立,脸上是坏坏的痞笑,“我可以帮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莫晋亨抿着嘴,“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