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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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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上文字版最快更新的小说站!</br>灰谷行省,特拉尔市军部后勤处,林语风正和宁南等人商讨关于飓风营抚恤金的事情。[]但这次,林语风就没有像上次那么顺利了:上次在督军官底里,由于有凌月舞在场,宁南压根不敢反驳;而这回凌月舞命令两人重新合计,不用问宁南就能领会上意:督军大人也不可能允许那敲诈似的漫天要价!

    既然如此,宁南督军自然不会再客气,他叫来了一群后勤处的官员,对林语风提出的要求逐条反驳,一再削减抚恤金费。这些人都是富有经验的积年老吏,辩论起来头头是道口若悬河。林语风独自一人,一张口根本斗不过十几张嘴,他愁眉苦脸,索性把手一摊破罐子破摔:“宁长官,干脆所有数额都由你们来定吧,下官坐等结果就是。”

    他心里想:哼,待会找凌月舞告状去!

    宁南看他这样子,反而笑了:“林士统官,请不要着急,后勤处一定会给出个相对合理的数额。”宁南心中好笑:毕竟是二十岁初头的年轻人,偶尔竟也耍小孩子脾气。不过这人显然跟督军大人的关系不同一般,倒是不好太过招惹他,待会给他笔金币就是。

    端木雪在一旁看到林语风的苦瓜脸,担心地问道:“语风,有什么困难吗?”

    本来这种场合端木雪是不太可能参合进来的,但她所在的医疗部队不属于野战军团,而是隶属于后勤处。听说林语风来到后勤处,她便也跑过来看看。虽然端木雪天真不懂世事,在一旁基本是摆设或者帮倒忙,但军部很多人都知道她是凌月舞的闺蜜,倒也没有人来管她。

    林语风瞅瞅一头蓝发恬静可爱的端木雪,又看看那群正说得唾沫四飞的官僚,突然觉得他们的嘴脸实在是腻味。他对宁南拜道:“宁长官,以后的事情就拜托您了。”然后拉起端木雪,走出后勤处的大楼。

    宁南在后面微笑着说:“林士统官,不送。有空常来后勤处坐坐。”

    端木雪如小鸟般乖巧地跟在林语风后面,既不敢过分接近,也不敢离得太远。林语风回头瞥了一眼她右手拿的书籍,问道:“雪,你怎么整天都在看医书。你上次不是跟你说,要多接触点别的事物,你会发现这世界是很好玩的。”

    “可是,这本书我还没研究会……”

    林语风一把抢过书道:“别看了别看了,今天我带你逛街去!特拉尔市中心很豪华的,有鲜艳华丽的衣服,闪亮的精致饰品-----你们女孩子不是最喜欢这些东西吗?我去买几个适合你的带上。”

    “你先把那书还给我……”

    “一本破书而已,有什么好研究的。”

    端木雪水灵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林语风,似乎是很委屈地说:“我说真的,那本书对我很重要。语风你不还给我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林语风对那水灵的可怜眼神实在是没什么抵抗力,只好投降:“好吧,我还给你。这是本什么书?恩,又是《医疗手札》,你上次不也是在看这本书吗?谁写的?他的作者是……”林语风吃惊地道:“医疗圣手千叶铭大师?”

    尽管林语风不怎么关心医学,但医疗圣手千叶铭的大名,他却是知道的。那是帝都鼎鼎有名,不,乃至全大陆都有名的医学大师。他在帝都开医院的时候,每天来寻他医治疑难杂症的病人数不胜数。无论是多么奇怪的病状,或者斗殴重伤得只剩半条命的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都能妙手回春。据说他连死人都能救活!-----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能流出这样的传言,足见他的本事之高。那时候,王公贵族个个对他趋之若鹜-----没办法,权势和金钱始终是不如命值钱。

    更加为人称道的事,这位医学大师不仅本领高超,医德也很好,给穷人看病都是分文不收,在底层平民群体里声望很好。

    可很遗憾的是,这位大师在七年前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再也没有谁见过他的踪影。有传言说他已经死了,又有人说他云游四海遁入山林去了,众说纷坛,也没有个准信。

    但其中传得最广的说法,是因为他救人救太多,已经被仇家给干掉了。

    救人怎么会惹来仇家呢?

    医学界流传着这么一个警句:救人这活,风险最大的是神医,然后是庸医,最安全的是本事一般的普通医生。

    因为庸医救不活人,大不了赔钱了事,不会有性命之忧,但神医把死人治活了,救了不该救的人,这可是跟人结了刻骨深仇。-----有这么个活生生的例子:某某医生把某位只剩一口气的富翁救活了,结果第二天他就被人打断了手脚,警察一查发现是富翁的小妾指使的。

    千叶铭救的人数不胜数,其中包括了很多权势贵族,但以此推论,估计他得罪的人也不少。千叶铭虽然已经失踪多年,但他的著作却流传了下来,此时端木雪研读的《医学手札》,就是这位医学大师几十年心血记录下来的临床第一手经验。

    林语风知道端木雪痴迷于医术,他对端木雪说:“雪,我难得来军部,你改天再看医书好不好?”

    端木雪歪着头,很诚恳地点头说:“好。”

    于是端木雪合上书抱在怀里,和林语风在军部花园里散步。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本来林语风是打算出去逛街的,但端木雪说很喜欢这花园,先就过来这待会。

    看着满园扑香而来的花朵,林语风深吸一口气,顿觉心旷神怡。经历过绝翼战火的苦难,林语风更加觉得鲜花的美丽: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没有经历过灾难的人们是无法体会和平的宝贵,更不会体会平庸琐碎的日子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端木雪看着林语风问道:“语风,你也喜欢花园吗?我经常拉月舞过来这逛呢。”

    “女孩子都是喜欢花的。”林语风沉吟道:“至于我嘛……”恍然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脑海一闪而过:高树耸立的庄园,蜿蜒的小径,银铃般的欢笑声,还有那在小径尽头等候自己的纯白色礼裙…….

    林语风双眼逐渐变得迷茫:“我说不出对花园是什么感觉,总觉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林语风心中默默想到:银啊,你到底是什么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身边,又莫名其妙地离去。</br>wap阅读kanshu.la/book/dazhuz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