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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周岱探敌

作者:五月天的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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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多以前,小王子达延汗先后征服了亦思马因、火筛和亦卜剌,统一漠南蒙古,被称为蒙古的“中兴之主”。在这个有着母嫁、妹嫁、女嫁传统的部落中,他创造了奶嫁的历史,娶了大自己二十五岁的曾叔祖母满都海夫人为妻。

    由此可见,英雄,从来都不是常人。少年们,要干出点惊天动地的事业,就去开始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

    小王子统一漠南蒙古之后,把汗帐定在察哈尔,正对面,就是朱寿即将狂奔而去的大同府!

    长城虎峪口,在阳和卫和天成卫的中间,离汉高祖被围困的白登,也不远。此处毗邻雁水,地势险要,出了长城,翻过晾马台、猫儿庄,再往北走上几日,过了集宁海子,便是小王子的王帐了。

    黄金家族如果要南下,最近的路,并不是虎峪口,而是大同府正北面的镇羌堡。这条路是通衢大道,不过也聚集了无数的明军。想从地势险要的方山、弥陀山一带强行南下,蒙古人的骑兵,也许将死伤无数人。

    因此白登山东北边的阳和口和虎峪口,就成了蒙古人最喜欢偷袭的地方。

    阳和口地势平坦,不过有雁水穿过,因此防卫甚严。而虎峪口地势险要,所以明军就算被偷袭了很多次,放在这儿的守卫力量,依然不多。

    虎峪口外东侧的山峰,被当地人称作杀狼岭,周岱在这儿,已经杀了十一名蒙古斥候。这个结实得跟头牛似的少年,原本是大明武学院第一期学员,是步军中的第二人,仅次于钱铸。他出生于河南卢氏,在川东牵牛寨一役中,被射瞎了一只眼睛,脸上还留下了一道长长的伤疤。伤好之后,他主动退出了武学院,独自前往边关,参加了边军。

    他年纪不大,但武艺高超、力大无穷,边兵们都喜欢跟他一起巡逻。不过跟他亲近的人,倒也不多,因为这小子杀人太狠了,手中那把短斧,经常将对敌的蒙古人拦腰砍成两半,内脏拖得到处都是。

    侥幸逃出生天的蒙古斥候,都将这个少年称作是“独眼狼”,意思是他跟草原上的野狼一样,毫无人性。

    “对蒙古人还要良心作甚?”周岱啐了一口,又砍死一个倒霉的蒙古人,第十二名!

    踏着蒙古人的鲜血和肉脏,周岱大吼一声,将斧头狠狠劈在左侧敌人的弯刀上,火花四溅中,那名蒙古人抵力不住,被他一斧划在颈间,鲜血迸出,倒地而亡。

    第十三名!周岱见蒙古人已经被杀了个精光,就将手中短斧往下一剁,砍下人头,血淋淋的系在腰间。

    这是一个百夫长,能够当上斥候百夫长的,都是万里挑一的蒙古士兵,总兵府开出的赏钱,也比普通的小卒要高上十倍,足足半两银子!

    这可是大同府的普通人家,整整大半个月的生活费,至于其余十二名斥候,赏钱加起来也才跟这个十夫长差不多,砍下一只耳朵,挂在腰间即可。

    他所在的巡逻小队,一共三十五人,例行巡查时,刚过杀狼岭,便被三十名蒙古斥候偷袭。一番血战之下,蒙古人全军覆没,而明军这边,也只剩下了三个人,其中还有一个重伤待死。

    “刚过年,大雪纷飞,蒙古人恐怕是遭了白灾,要南下抢粮了。”另一个幸存下来的明军士卒鲁少川望了望天,擦去脸上的血水,将手中铁棍往地上一顿,长长地叹了口气。…。

    周岱和鲁少川同龄,都是十八岁,武艺不相伯仲,在附近诸卫中,都是响当当的军中汉子。因此这两人都没有用明军的制式武器,一个使短斧,一个使镔铁棍,都是重型另类武器。他们所杀的蒙古人,就占了一大半。

    通常情况下,蒙古斥候对上大明普通士卒,战力是一比三。因此三十个蒙古人,偷袭三十五名明军,按理说是十拿九稳的事。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对方队伍中有了这两个勇力过人的少年,让蒙古人踢到了铁板上。

    “我去察探军情,”周岱沉默半晌,方才说道,“你自送张兄弟回营。”

    张兄弟就是那个重伤待死的明军士卒,鲁少川明白,周岱这话,无疑是在交待后事了,深入蒙古人的营地打探情报,能活着回来的机会,几乎为零。

    “不行!”鲁少川揉了揉自己的手腕,刚才的硬仗,打得他都几乎脱力了,“得回营禀报千户大人,你若坚持要去,那就让我去,你送张兄弟回营。”

    两人正争辩间,从山腰间涌出了一群明军的远哨夜不收,领头的是名中年人,见到满地的内脏,便大声笑道:“我在数百丈外就闻到了这儿的血腥味,就跟老赵打赌,说必定是独眼狼那厮遭了埋伏,果然被我猜了个正着。”

    周岱见到这人出现,浑身的劲也一下子松了,一屁股坐到地上,笑骂道:“狗x的老杨,来给小爷收尸么?”

    “小王子死了,你小子都不会死,收个鬼的尸啊。”这中年人名叫杨鹰,原本是大同望族马家的家生子,世居大同府夏米庄,十年前不小心得罪了少主人马昂,被一脚踢到了边军里当炮灰。

    杨鹰这种远哨夜不收,不同于周、鲁两人的巡逻队,他们属于墩堡守军,能够深入敌境进行侦察活动,因其行动远离墩台边堡,故又称“远哨夜不收”。这种士卒是最容易死的,伤亡率比巡逻队还高,因此能在夜不收中混成中年人的,本事绝对不只一点半点。

    “眼下就有个做鬼的机会,”周岱笑道,“老杨,你敢不敢跟我去走上一趟?”

    杨鹰啐了一口,骂道:“狗x的小混蛋,挖坑给老子跳,你要有个姐姐,老子立马就娶了她。”

    旁边一个夜不收凑趣地问道:“娶来做甚?”

    众人齐声笑道:“让那独眼狼做个大舅哥。”

    大伙儿都是开熟了玩笑的,周岱自然也不会生气,笑骂道:“我有个寡居的婶婶,缺个儿子,你要想做,我自可介绍。”

    众人闹腾了一会,等护送那张姓重伤明军的两位夜不收去远之后,杨鹰才正色道:“天子来了,蒙古人也跟着来了,小混蛋,跟我们一起去送死。”

    “天子?”周岱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那个跟自己同龄的少年皇帝,苦笑道,“天子怎会来大同?”

    “谁知道呢,”杨鹰随意地笑了笑,“那些达官贵人们,整天吃多了,就不干点正事,天子来了才好,手执尚方宝剑,将这些奸人一个个,杀得干净!”

    “杨大哥,”一个夜不收笑道,“尚方宝剑那是钦差的,天子用的是天子剑,一剑挥下,万里流血。”

    杨鹰踢了他一脚:“狗x的,说书先生讲了,天子剑是不能出鞘的,须得九星连珠,才能请出一观。”

    周岱见这两人越扯越远,连忙打断道:“我等去何处打探?”…。

    “猫儿庄西边的藏兵谷!”杨鹰叹了口气,随即又大笑道,“死就死,他娘的,老子这辈子值了,睡过二十七个黄花大闺女!”

    “都是蒙古人!”一个夜不收揭穿了杨鹰的真面目。

    周岱笑道:“蒙古人,那也是人。”

    众人沿着山脊,往北行去,周岱和杨鹰作前哨,鲁少川当后卫,翻过十余座大山,三日之后,终于到了猫儿庄。

    猫儿庄地处半山腰,几条结了冰的小溪绕城寨而过,满山的树木都被砍光了,只留下一地的枯枝,偶尔还能看到几具死尸。

    这一日,雪越下越大,北风似乎快把耳朵都刮了下来。这种天气,别说普通人了,就是蒙古军队的斥候,也轻易不会出来。

    “看上去不像有大军,”杨鹰将头探出雪坑,顶了顶上面的枯枝,望着远处寨墙上巡逻的蒙古哨兵,低声说道,“没有粮草进出的迹象,没有旗帜,寨外雪地中也没有明显的车道。”

    “让小鲁留在这儿,我们去藏兵谷,”周岱沉声道,“大军有可能在藏兵谷,蒙古人在那儿,秋天的时候,就储备了很多草料。”

    杨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鲁少川也没有多说,只是将周岱腰间的一个荷包摘了下来,顺手将自己的荷包扔给周岱。

    这是生死离别的时刻,银子、军功什么的,都是瞎扯淡,只有装着一缕头发和家中地址的荷包,才是最重要的。

    死在战场上,通常都死无全尸,能够活下来的军中袍泽,就会将好友的荷包送回家,交给他的父母妻儿,立个衣冠冢。

    这群夜不收,包括杨鹰在内,总共有二十四人,留下四人跟着鲁少川,其余十九人,就同杨鹰和周岱一起往西边摸去。

    藏兵谷四面环山,只有一条羊肠小道,从冰层厚实的小溪旁直入谷中。

    杨鹰看着几十顶守在道旁的蒙古帐篷,说道:“抽生死签,谁生谁死,就看老天爷的了。”

    生死签,便是抽出的人,不管是用什么方法,必须混进谷去查探。总之,去,可能会死在蒙古人手里,不去,肯定会死在自己人手里。

    “不用抽了,我去!”周岱笑道,“从牵牛寨下来,我就当自个儿早就死了,能多活几个月,跟那些好友们相比,算是多捞的。”

    说完也不等杨鹰反对,提起绳子,从左侧的峭壁间爬了上去。

    此处没有蒙古人守卫,如果能爬到高处,就能看到谷中的大概情景,至少能够知道有没有蒙古大军躲在里面。

    峭壁间积雪深厚,风刮得也很大,周岱的身手再好,也有好几次险些被吹了下来。这场景,看得山下的众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独眼狼若是能活到三十岁,不是公爷,就是侯爷。”一个夜不收不由自主地称赞道。

    杨鹰低下头,叹了口气,说道:“我们能见到下一个日出,就是祖坟埋正了位置,扯那些淡,有个屁用,何况身手好,死得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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