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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〇五章 新的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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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一万大军,在炎寒的指挥下,悄然离开新云城,五日后,抵达娄星城。

    镇守娄星城的风火士兵,看着这一支似军队又似佣兵团体的队伍,双手紧握长枪,神情警惕,充满戒备之色,将其拦截于城门之外,同时传报上级领导。

    “可是凌天佣兵团众人?”一个爽朗的声音,从城内响起,紧接着一道笔挺刚毅的身影映入眼帘。

    “正是。”厉风简洁地答道:“奥易戈大队长,又见面了。”

    奥易戈神情一顿,飒然笑道:“没想到时别多日,厉风队长还记得在下,倍感荣幸。”

    奥易戈说完,便对手下挥挥手,示意放行,同时厉声斥道:“看清楚凌天佣兵团的服饰、图案,给老子记在心里,以后不论何时不管何事都得放行。”

    奥易戈一句话,即刻赢得凌天佣兵团众人的好感,这是一个有担当、做事利落、有铁腕的大队长,也难怪克雷德·纳兰放心把娄星城交由他掌管。

    而新参入凌天佣兵团的成员,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服饰和图案,眼神洋溢着骄傲情绪,一股自豪之情油然而生。

    天下间,佣兵界,也唯有凌天佣兵团,能获此殊荣!

    凌天对着奥易戈点点头,没有多余的话,带着人马即刻进城,直奔娄星码头。

    望着这一队人马远去,奥易戈神情凝重,沉吟片刻,即刻招来一名传令兵,嘱托道:“将此事即刻汇报给元帅大人。”

    罗沙河,并没有因为星梦战火而冷清,来往船只依旧如往日一样络绎不绝,而大都数是大型商业货船,战乱也往往意味着商机,有睿智眼光、底蕴雄厚的商家,绝对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大发战难财。

    炎寒即刻安排人手,联系船家,准备渡河,其余人便就地停歇,等待船只。

    一个脸色黝黑、双眼炯红的中年汉子,头发蓬乱,全身笼罩在破烂灰色棉服中,裸露出来的棉花里沾满沙尘,双手充满老茧,显然常年握橹,是一名资深船家。

    凌天偶然间看到这名汉子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仔细回想却想不起来。

    那名汉子看到这么多人在码头静等,觉得有些诧异,毕竟只有军用船只,才具备如此大的规模,民用船只即使大型货船,顶多也就承载上千人。

    当然,还有一种水晶魔船,体型巨大,高达百米,由魔晶石催动,航行既快又稳。航行一次,消耗水晶石的数量也是惊人的,因而租赁的花费也属昂贵至极。

    中年汉子不由得留意一下,当看到星雨时,全身一震,脑海中悄然浮现出五年前的画卷,浮现出昔日罗沙河上的那一战。

    中年汉子情绪有些激动,大跨步走过去,朝着星雨大声喊道:“星雨小姐,星雨小姐。”

    汉子呼喊声,很快吸引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一万双眼睛一瞬间盯视过去,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从他内心深处涌出。

    星雨牵着宝儿的手,缓缓地走过去,满脸愁疑之色,看着眼前之人,却没有人任何印象,微笑着说道:“大叔,您认识我?”

    宝儿抱着七系魔法神杖,一双明亮水灵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来人,神情天真灵动,可爱至极。

    中年汉子粗糙壮实的搓了搓,神情热切激动,憨厚地笑了笑,坦诚地说道:“星雨小姐,五年前您和凌天、厉风、厉血乘的就是俺的船。”

    中年汉子说得莫名其妙,星雨却恍然大悟,连连点头,欢呼道:“哦,我想起来了。”

    五年前,凌天为了躲避派克城城主的围剿,同时赶往云夜帝国追杀恶狼盗贼团,曾在无名镇外的罗沙码头租船,而此人正是当年的船家,在船上陪着星雨一起目睹罗沙河那一场血战。

    虽然两人仅一面之缘,星雨却异常高兴,拉着中年汉子的手,领着朝凌天那边走去。

    经过星雨的解释,凌天也回忆起来,难怪刚开始看到他便觉得眼熟,厉风、厉血也感慨不已,似乎又会想起当年种种。

    星雨神情异常兴奋,围着中年汉子不断说话,时不时传来她爽朗、愉悦、轻松的笑声。

    “星雨很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这么轻松、这么单纯了。”丁灵的内心若有所触,感慨道。

    丁灵的话,像一把利剑,直逼凌天心坎,这些年星雨一直跟着自己东奔西走,甚至时时候候面对死亡和血腥,目睹战场的无情和残忍,将她原本单纯爽朗天真的本性,完全遮掩隐藏,不得不坚强忍耐下来,面对这一切。

    凌天冰冷的眼神,流露出深深的愧疚歉意,看着此刻星雨欢愉天真的神情,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牵梦山脉夜间初见的情景。

    厉风、厉血也似乎被星雨的笑声感染,双眼凝视着星雨,严肃刚毅的眼神流露出慈祥疼爱之意。

    凌天回过头,看着身边的丁灵,语气惆怅地说道:“灵儿,我也很久没听到你爽朗趣意的笑声了。”

    丁灵听闻此语,先是一愣,随即掩嘴而笑,敲了凌天一下,打趣地说道:“咯咯,你还没有像月痕·星那样成为冰窟窿啊。”

    冰冷如霜的凌天,不禁莞尔,摸了摸鼻子,苦笑一声。

    丽丝·科尔瞧着凌天的背影,情绪复杂莫名,一堵若有似无的隔阂总是存在两人之间,令她迷茫惘然,始终找不到答案,寻求不到心结解开的那一份羁绊。

    她知道,自己若是不能突破这一点,心境得不到升华,意境得不到凝练,念障得不到释放,她将永远止步于此,无法攀越新的武道巅峰。

    月痕·星果然是坚决果断心性坚毅之辈,大陆天才榜中第一个成功突破,跨入巅峰领域。

    想到此处,丽丝·科尔看了一眼依旧失神恍然的摩尔,又回想起决然离开的库斯,以及第一批跟随凌天的近七十名成员,心中惆怅不已。这些人可以说是凌天佣兵团的主干,任何一人也足以闯荡出一番事业,凌天在武道上成就了他们一生的辉煌,也同时埋葬了他们平淡生活的欢声笑语。

    “天哥哥,戈沐大叔想要加入我们佣兵团,你看……”

    星雨的话,打断丽丝·科尔的思绪,星雨充满期许的眼神,看着凌天,等待着凌天的回答。

    戈沐,这位中年汉子,这位憨厚质朴的船家,亦是局促激切,期待着凌天的回答。

    凌天凝视着戈沐,随后又看了看星雨,眼神闪烁着复杂的情绪,许久之后,摇头叹息一声,歉意地回绝道:“三年之内,凌天佣兵团不再招人。”

    戈沐热切的眼神,黯淡不已,情绪落寞至极,满怀期冀却得到果断回绝,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莫名的打击。

    丁灵、厉风、厉血、丽丝·科尔、炎寒等人,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白衣少年,这是一个极为突然的决定,更何况这个人是他宠爱关怀的星雨所央求的,于情于理他都会接收。

    “对不起,戈沐大叔。”星雨情绪低落,满怀歉意地说道。

    “星雨小姐,没……没事,俺这等普普通通的人,自然没资格进入名扬大陆的佣兵团,这一点俺其实早就明白。”戈沐有点失落,有些泄气。

    “任何一个人,不论在什么地位,也不管出身如何,只要心性坚定,以坚韧不拔之志,不断追求,不断攀登,不断奋斗,定能成就一番事业。坚韧、执着、勇气,定能成就生命的传奇,你的奇迹、你的命运、你的辉煌就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一股莫名的战意、一股激扬的气息渗透全场,凌天双眼紧盯着戈沐,不容置疑地说道:“武道巅峰高手也好,普通贫民也罢,只有凭借着奋斗不休的刚毅卓绝,才能成就一番天地,名传千史。”

    凌天闯开上衣,赤身裸露在狂风中,上身伤疤无数,刀伤、剑伤数之不尽,尤其是要害处几道恐怖的爪伤,血腥淋漓,恐怖异常,凌天语气冰冷却沉重莫名:“我五岁进入魔兽深林,整日如野兽般拼杀不休,在魔兽的利齿、巨爪下生死搏杀,若是没有那一份坚定、毅力和大无畏的杀伐气息,我早已命丧魔兽腹中。”

    凌天的话,没有任何修饰,没有任何做作,却让所有人都压抑不已,那无数的伤痕早已说明一切:凌天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在流血、厮杀、生死历练中获得的。

    丽丝·科尔在一瞬间明白了,为何当年凌天双眼流露出的杀意会如此浓烈、如此无情、如此残忍,宛如死神窥视般令人心魂颤栗。

    水晶魔船,巨大的身影,出现在众人视野里,戈沐林立娄星码头,望着凌天佣兵团一万人井然有序地登船,最后快速离去,直至彻底消失在天际。

    “天,你为何不答应星雨的要求,让戈沐进来?”丁灵站在凌天身边,看着罗沙河奔腾的水流,语气疑虑地问道。

    “凌天佣兵团所走之路,就是一条不归路。”回想起佣兵城中所见到的那一幕神话大战的悲壮惨烈场景,凌天心情异常沉重。

    “既然明知道是一条不归路,你为何还要执着地走下去?”

    “行走不归路,我心无怨,我心无悔,我心永恒!”凌天双眼光芒溅射,浑身气息浩荡汹涌,如罗沙河一般奔腾不休,直至天尽头。

    不归路途,勇往直前,血杀天下,屠戮神佛,这就是凌天的不归路,一条永无休止的杀伐之道。

    整个凌天佣兵团,又何尝不是如此!

    一万人,刚入月明帝国边境的罗沙码头,便迅速行军,直逼派克城。由于福尔库斯被凌天一剑击杀,其团弟弗伦出任派克城的新城主,当斥候探查到这一信息后,弗伦一面整顿兵马,出城迎敌,一面派人向临近的罗门城、马尼野城求支援。

    虽然惊讶于凌天佣兵团的到来,但是弗伦却没有多余的话,仇恨的种子四年前就已经散下,尤其是半年前福尔库斯的死亡更是将仇恨推上顶峰,两支大军很快刀锋相接,杀气滔天。

    厉风统领黄色大队,两千人马面对一万五千守军,毫无惧易,凭借着厉风、十名中队长的强横战力,强行冲杀进去。

    弗伦杀意横生,指挥五千军马,化作两队,宛如剪刀之形,两翼夹击。

    眼看整支队伍就要被冲散,厉风哈哈一笑,厉声喝道:“长蛇阵,回杀。”

    若说刚才如老虎般勇往无前,士气如虹,此刻却宛如毒蛇一般,蜿蜒盘旋,舌头凶狠异常,不断击杀两翼敌军,厉风手中的长剑,宛如舌信一样狠毒迅猛,剑芒所到之处,血花溅射。

    弗伦脸色数变,己方数量两倍于敌军,敌方显然是刚上战场的新兵,却被敌军气势所慑,战斗力难以正常发挥。而这一切,均是由于其大队长、中队长的战斗力太过惊人,几乎无一招之敌。

    弗伦脸色铁青,双眼寒意更浓,派出两千精锐士兵,同时调动十名白银斗士,从正面冲杀过去,务必一举摧毁敌军的战意、自信以及那股无坚不破的气势。

    这股有生力量的到来,配合两翼的夹击部队,立即阻挡住厉风大队的脚步,精锐部队的铁血杀气,形成一股无形的凌厉气息,压迫着凌天佣兵团第二代新兵,面对如此强势的部队,他们心中生出一股惧意。

    在佣兵界闯荡的日子,在大陆各地冒险的日子里,他们也是舔血刀口的铮铮汉子,是一批亡命之徒,可是面对如此强横的杀意,无比霸道的杀气,他们内心颤抖不已。他们以前之所以战斗,之所以杀人,是为了生活,为了活下去,为了活得更好。这些战士,早已超越无视生死,甚至将战死沙场当作一种归宿、一种荣耀、一种信念。

    这种理念的差距,也注定一些人永远只能成为一名武士,而无法成为血战沙场、傲笑生死、视死如归的战士。

    战士,为战而生,为战而死,生命不息,战斗不休!

    第二代新兵胆怯了,害怕了,畏缩了,战场无情,气势一旦消弱,心灵一旦失守,所面临的便是死亡。面对一个又一个死在自己刀下的敌手,精锐部队杀人的手依旧很稳,出刀的手法依旧锋利,凶狠无情的眼神没有丝毫改变,没有任何东西能动摇他们这颗坚定无比的战斗之心。

    正如厉风以及各位中队长,这些凌天佣兵团第一代成员一样,早已淡漠生死,不仅无视敌人的生命,也漠视自己的生死。看着自己的队友不断倒下,厉风不断出言提醒周围的队友,如何在战场中作出最佳的选择,如何保存体力,如何以最少的代价有效地击杀敌人,如何在气势上压迫对方。

    厉风话语指点的同时,一剑一式,干净利落,击杀一人之后迅速冷静观察双方形势,作出最有利的判断,开始新一轮拼搏,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临场反应都行云流水般自然,没有半点脱离带水的迹象。

    跟着厉风身边的新兵,结合厉风的话语,用心去体会厉风的应战、对敌、冷静分析、准确判断,去感悟战场上的每一份宝贵经验,因为这些都是血的代价,也是不断提升自己实力的最佳途径。

    “团长,时机差不多了。”睿智的双眼,关注着场中变化,炎寒提议道。

    “军师,战场无二令,一切事宜你自行做主便是。”凌天冷冷地注视着战场,浑身寒意若有似无,平静地说道。

    炎寒明白,凌天将指挥权全然交给自己,这不仅是对自己军事能力的肯定,也是对自己的绝对信任。而且,凌天作为全团最具战斗力、最鼓舞士气的存在,一旦亲自上阵杀敌,所产生影响是无可估量的。

    他就是整个佣兵团的灵魂,只要他依旧林立战场,就是一面永不倒塌的旗帜,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他更是一把无与伦比的利剑,剑锋所指,无坚不摧,无物不破,永远象征着一往直前进攻杀伐之道。

    而当凌天亲自上阵杀敌,便很难顾及到整个场面,若再有炎寒居高临下审时度势,掌控大局,足以将整个佣兵团的战斗力发挥到极致。

    炎寒也不再推脱,手握黄旗,向后一挥,同时红旗斜指,战鼓之声节奏剧变,铿锵有力的鼓声传入战场。

    当鼓声传入耳际的刹那,厉风大喝一声:“儿郎们,撤!”

    厉风的厉喝声响彻战场,第二大队的成员早已心生退意,一听到后退,即刻撒腿往后狂奔,整个阵形在一刹那散乱,被派克城精锐一阵掩杀。

    “混蛋。”厉风暗骂一声,将残余士兵组织起来,抵抗这支精锐。

    断后的残兵,人数虽然两百不到,战斗力却惊人无比,第一代凌天佣兵团成员全部在此,在厉风的带领下,不断冲杀,硬生生阻止敌军追杀的势头,同时也彻底陷入重重包围。

    厉风双眼精光乍闪,一声厉喝振聋发聩:“谁敢挡我!”

    全身杀意勃然喷发,白银斗气全面展开,银光璀璨的巨剑,带着绚烂的光芒,如流星划过天际,斩落前方,无可阻挡的气势,摧枯拉朽般击杀围截敌军,硬生生从包围圈中撕开一道口子。

    十位中队长跟厉风已久,自然明白厉风此举寒意,十道白银光芒同时闪烁,朝着厉风撕开的口子冲杀过去,进一步将口子拉大,厉风带着残兵飞速冲出去。

    两千精锐想要继续追杀时,厉血所在的红队当场截住,一入战场,这支队伍就像血狼一般,战意奔腾,杀气翻滚,血腥残酷。

    这支队伍是厉血亲自挑选的,厉血个性豪迈奔放,勇猛好斗,喜欢硬碰硬,如一批嗜血疯狼,全身流淌着嗜杀好斗的血液。他所选的每一个人,也都是勇猛好斗之人,平时训练时若是干出真火,即使面对厉血也会毫不犹豫地挥出拳头,即使被厉血狠狠揍一顿之后,也依旧敢再次挥拳的人物。

    厉血很喜欢这样的人,而他们也在厉血的魔鬼训练下战力飚速提升,隐然有全团战斗力最强的趋势。刚才跑得最快的队员,被他们嗤之以鼻,大骂孬种,甚至难以掩饰心中的恼怒,一拳将其打倒于地。

    虽然是刚上战场的新兵,却如血狼一般嗷嗷直叫,如疯子一般不断冲杀,见人就砍,一刀划下,简单凶狠,快速凌厉,将杀伤力发挥到极致。每一招每一式,都是进攻路线,不留任何防守余地,追求杀伤力的极限,一副以命换命的搏杀姿态。

    即使你一刀看中他的要害,他也能在断气之前,将手中的武器刺入你的要害。

    “都给老子记好了,谁杀得人多,谁就是老大,你要是杀得人比老子还多,老子就认你为这个大队的大队长。”厉血的话,就像星星之火上一把狂风,将火势迅猛扩展,已成燎原之势。

    “杀!杀!杀!”

    两千人,同时呐喊而出,滔天的杀意铺天盖地,通红的双眼怒视着派克城精锐,似乎眼前的敌人都是自己的杀父仇人,不共戴天,不将其击杀誓不为人。

    这批久经沙场的精锐,第一次流露出些许怯意,他们感觉自己面对着似乎不是一批铁血战士,而是一匹匹嗜血残忍的魔兽,一个个享受杀戮的杀人狂魔。

    “一批疯子,一群恶魔。”弗伦亦是胆寒,望着逐步逼近的血红色战队,将余下的八千士兵全部推向战场,试图以人数上的优势阻挡这一批杀人恶魔。

    炎寒手中红旗再变,换成蓝色,战鼓响声又一次转变。

    “撤。”厉血也不多言,带着队伍有序冲杀出去。

    “他娘的,撤什么撤,这王八蛋杀了苟隆,老子不杀他誓不为人。”苟穹也不顾厉血命令,朝着那人一直追杀而去。

    不仅他一人如此,不少人正杀得兴起,暴喝不息,显然没有半点撤退的意思。

    “这群王八羔子。”厉血看着身边的十名中队长,暴躁地骂道:“愣着干啥,将队伍带出去。”

    说完,便转身杀入战场,遇到杀得起兴的队友,一个巴掌扇过去,示意他跟着自己走。要知道战场中,人一旦陷入疯狂的杀人状态,只要前边是人,就毫不犹豫挥刀只砍,根本不管是队友还是敌人。

    可奇怪的是,面对厉血的一巴掌,他们通红血腥的双眼出现一丝清明,全身浴血的身躯跟着厉血就走。

    战场之上,大队长竟然没有鼓舞士气,反而一个劲地扇自己队友耳光,诡异到极致。最后这个队伍愈来愈大,厉风协助苟穹杀了派克城那名士兵后,带着整支队伍又浩浩荡荡地杀出来,而红色大队的成员还在不远处站着,全部杀意凛然地盯着战场,似乎想再一次杀进去。

    “你们这群王八羔子,以后给老子警醒点,军令如山,令行即止,别再让老子费心思捞你们出来。”厉血看着通红发亮的手心,这都是扇耳光扇出来的结果,一双虎目寒光凛凛,大声斥骂道。

    “大队长,我杀了三十二人,不知道您杀了几人,否则大队长位置可就归我了。”第二代新成员吉姆大声说道。

    仅半个时辰的战斗,击杀敌人三十二名,几乎两分钟杀一个,这样的战绩也的确可观,更何况还一批出入战场的新人。

    厉血嘿嘿一笑,没有回答,右手一指,大声问道:“厉海,你杀了多少人?老子看你杀人杀得挺欢的,是不是也眼馋老子的大队长一职。”

    厉海,最先跟随厉血的厉家男儿,凌天佣兵团第一代成员,现在是中队长之职,听到厉血如此一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微笑道:“八十九个。即使拿不到大队长职位,也不能让新来的小崽子骑到我头上来。当然,要是能侥幸当上大队长,那就完美了。”

    “他娘的,就知道你不是个好鸟。”厉血笑骂道:“老子杀了一百四十七个,你道行还不够,下次努力吧。”

    厉血所在的红色大队正在争夺职位之际,狄克所在的大队,已经冲进战场,厮杀开来。

    狄克进入战场之后,仅对队员说了六个字:“别给老子丢人。”

    没有下一章了,先看看别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