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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遇见班尼·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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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出……ri出……”

    “妈?什么事?”ri出迷迷糊糊醒来,发现天还没亮呢。他回过头,看到喊他的人也不是索菲亚?罗兰。

    “你要我陪你拉屎吗?你胆子就这么小?”ri出迷糊地问。

    “才不是呢!我才不怕呢!ri出……”彻彻的声音很低,但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你相信亚瑟说的话吗?你相信矿区外面的人真的把野人当动物吗?”

    “我……”ri出犹豫了一下,说:“我相信,我相信亚瑟。”

    “你相信他?那个贱人!”彻彻险些喊出来,睡在另一边的亚瑟打了个滚,不过好在没有醒来。

    ri出做了个让彻彻小声的动作,彻彻勉强压低声音,接着问:“为什么?”

    “不知道。”ri出确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亚瑟。

    “那么……”彻彻抬起眼帘,望向ri出:“你觉得呢?”

    “我觉得什么?”

    “你觉得野人是什么?动物吗?可以吃的动物吗?”彻彻小声地问,视线渐渐地垂了下去。

    “我……”ri出从未想过这是个问题,也从未想过这居然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ri出,我是你的朋友吗?”在ri出犹豫的一会,彻彻再次抬眼问他。

    这一次,ri出没有犹豫,点头说:“你是我的朋友。”

    彻彻笑了起来,ri出看着他笑了,也打算回去继续睡了,然后就听到彻彻小声说:“陪我出去尿尿吧,ri出,外面好黑。”

    “你这个笨蛋!”这回,ri出没管会不会惊醒亚瑟,骂了出来。

    第二天一清早,ri出爬起来,看到晨光变成了一颗颗朦胧的微粒,均匀地洒在他的身体上。

    他还活着,离开矿区后,一天过去,他还活着。

    他禁不住微笑了起来,这几乎是在矿区里从未有过的。以往他从床上起来,想到无聊的一天又开始了,都会忍不住打一个哈欠,再倒下去睡一觉。

    但今天,他没办法再倒下去睡一觉了,等待他的将是金麦城,新的挑战,新的惊喜。比如说在他身边,昨天亚瑟睡的那块地上此刻就有惊喜在等他。

    敬业的亚瑟应该是天还没亮就上路了吧,此刻安静地睡在他铺位上的是三张钞票,还有一张他写给屋主人的字条。

    “多谢款待。亚瑟?科勒。

    ps:假若你有货物、邮件、动物或者人类,需要递送,但邮局不收,或者你不信任邮局。只要钱够多,可以来找我。

    邮差亚瑟,联系地址:第六区钢城第四大街396号。或者电话至第六区钢城邮政局06-58-0323找邮差亚瑟。”

    这个贱人!

    ri出在心里默默地认定,想了想,把亚瑟做广告的那部分撕掉了,并在余下的那截上填上了几个字。

    “多谢款待。亚瑟?科勒?ri出(我是红头发带着野人的那个人。)”

    改动完毕后,ri出满意地点头,回过身想叫彻彻起床,才惊讶地发现彻彻根本就不在房子里。

    地点拉回到金麦城。

    记者班尼穿过人群,向城门处挤去,一边挤一边冲两边的人喊话:“让我过去,我是记者!”

    完全没用!收获季的金麦城城门,完全是堵死的,管你骑的是名马野牛还是燃烧蓝星石有钱人才玩得起的重型机车,到这里都得给我躺着走!

    “让一下,让一下!我是医生,我是医生!”班尼把记者证一收大叫道。

    发现这招没用后,他立刻改口一边挤一边说:“让一下,让一下,我是他儿子!爸!爸!”

    这招也没用!

    “亲爱的,我来晚了一步啊!亲爱的,你一定要等我!”

    他依旧没有获得期望的前进速度。事到如今,他只能使出大绝招了。

    “我是名侦探伊丽莎白?亚历山大。你们没听过我的名字不要紧,但请让一让。”

    说完,班尼依旧在人群中艰难地挤行着。

    等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了人群边上,才发现他遇上了他最讨厌的新闻——野人。

    被人围观的是贾德?休克的奴隶车上一个似乎穿了件yin影毛背心的小野人。和奴隶车上栅栏后的其他野人沉默佝偻的样子不同,这个家伙似乎完全没有野人应该有的常识,他双手紧抓着铁质的栏杆,脸卡在两个栏杆中间,好像想从里面逃出来一样。

    一边做这种徒劳的努力,那个家伙还一边冲外面围观的人喊着话。

    “你们还看什么?快来救我们啊!喂!大叔,把你的锄头借我一下!救我啊!你们没看见我们被关在这里面吗?喂!大家快点来救我啊!”冲外面的人喊了一会没用后,他又转过身冲笼子里的狱友喊起来:“你们怎么搞的,怎么不想办法逃跑呢?大家一起来弄这个死笼子,帮我……帮我……”

    “哈哈。哈哈哈……”

    他无知的努力自然只换来围观群众的笑声。

    “野人。真是愚蠢的动物,老老实实接受任人宰杀的命运不就好了吗?笨蛋!”班尼失去了兴趣,点燃一支烟,叹了口气,转过身准备再次和金麦城大门口汹涌的人流做搏斗。

    呼出一口气,蓝se的烟雾弥漫过他的眼睛,当烟雾散去,一个面se苍白的男人撞进了他的眼睛。

    他看着他,目光如火,一双黑se的眼睛在金麦城金光灿灿到让人厌倦的好天se里发出骇人的红光,而他的头发更是红得鲜艳,不算太短的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顶,好像燃烧的火焰。

    刹那的对望后,男子藏起他毒辣的眼神,转身藏进了人群中。班尼望着他,举起手深深地吸了一口手里的香烟,忽然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狠狠踩灭后钻过人群追着男人走了过去。

    说到底,ri出怎么会和考拉彻彻成为朋友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ri出自己都已经不知道了。他只记得从他有自我意识,比如“那个包子是我的”时开始,考拉彻彻就跟着他了。他就跟他的包衣一样,是跟着他一起从他娘的娘胎里滚出来的。

    一晃十七年过去,就算那个家伙和大剑融合后还只勉强达到普通废柴的水平,ri出在友情的这条道路上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发现彻彻和贝贝一起消失了,是ri出伙同农夫夫妇把房子周围的山林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找了个遍之后。而发现彻彻那个笨蛋带着贝贝一起坐上了奴隶贩子的囚车,则是在ri出已经放弃寻找,游荡到金麦城城门口之时。

    如果事情都往好的方面看的话,因为彻彻大喊大叫的原因,ri出轻易地就混进了金麦城,这几乎是彻彻为他做过的唯一一件事了。

    而往坏的方面看,ri出心情很不好,特别是听到人群里那个金发带银边眼镜的西装男说“野人。真是愚蠢的动物,老老实实接受任人宰杀的命运不就好了吗?笨蛋!”之后。

    从人群中挤出来,ri出走到了金麦城城内的大街上。

    正是收获的季节,几乎两步就能看到一个贩卖其他区货品的摊位,而随处都能闻到食物美好的气息,找到各地汇集而来的丰富小吃。

    在街道后面用竹席围起来的简易交易市场里,金se的麦子堆得有三层楼那么高,金灿灿的颜se伴随着粮食晒过之后的浓郁气息,还有天空中依旧灿烂的阳光,大把大把的金se铺天盖地。

    ri出看着身边这些他从未见过,从未感受到过的繁华,觉得胸中异常冰冷,仿佛周围越是繁华就越是会榨干他体内的温度一样。

    怎么办?

    他满脑子都想着同一个问题:怎么办?

    就这样,放着彻彻不管,让他自生自灭吗?如果他乖一点的话,或许会被好的人家买走,在别人家里做工。说不定主人还会买来母野人和他生孩子,直到他老得干不动活才处理掉他。

    如果他乖一点的话。

    那个家伙甚至还带着一把菜刀呢!他会乖?

    过于饱满的金se让ri出头痛yu裂。

    那么去救他吧!

    ri出随便往街边望了一下,看到一伙孩子正围着一个摊位买一种淡黄se的煎饼吃。那个煎饼……ri出都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你能指望一个连街边小吃都不认识的乡下人去挑战金麦城的奴隶主吗?碰巧,r fu服务的奴隶主之一。

    彻彻……不是我不想救你啊,实在是……ri出不自觉地伸手去摸他的胸膛,在那里和他心脏一起跳动着的还有一把大剑。

    “喂,青年。”

    ri出的手突然被人从敞开的衣领里抽了出来。把他的手抽出来的同时,那个喊他青年的人顺手就把他的衣领给弄好,把胸膛上的疤痕挡住了。

    ri出转头发现喊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看热闹时那个金头发带银边眼镜的西装男。

    想起自己是一个不能被人发现的剑客,以及自己刚刚下意识的暴露行为,ri出猛地一惊,眼中不禁流露出狠毒的表情,扫向班尼。

    班尼愣了一下,旋即笑起来,说:“别这样,青年。我会心碎的。哦!”

    班尼突然叫了一声,让ri出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但下一秒他的心情就全变了。

    班尼盯着ri出的左耳,脸上露出了慌张的神情,额头冒汗地解释说:“对不起,对不起。这是职业习惯,我这人不正经惯了。我只是想让你放轻松一点,我不是坏人。刚刚我说我会心碎的,只是玩笑,玩笑。我……我不喜欢男人的,真的。”

    喜欢男人?

    “老子不是同志,混蛋!”ri出一个没忍住。

    “可你……哦,是……”班尼没说下去。ri出也惊慌地住口了,他知道自己最大的秘密,才几秒钟就已经被这个西装男弄得一清二楚了。

    “如果杂质只有这么多的话,就算是一把小刀,也是很厉害的大剑啊。”班尼思考着说。

    ri出没有回话,而是开始本能地用他所有的感官去感受这个街上的一切。在贩卖包子的铺子后面似乎有一条小路,而在他身后二十米的地方装货的马队看样子马上就要装好货上路了。如果他要杀掉面前这个西装男的话,最好再等几秒,那样他就可以乘着马队过来逃进那条小路。

    “你在想怎么做掉我吗?青年?”

    又一次被班尼说中了,ri出觉得他危险至极,他必须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