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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犯罪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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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建想:“该如何通过吴明找赵丽云呢?如果真的是吴明杀害了赵丽云,又如何能够找到凶杀的证据和找到尸体,而吴明是否真的有谋杀赵丽云的可能呢?”

    通常说来一个人能做那些事情,取决于他的意愿和他有多少的实际的选择。选择可以多种多样,而选择是有条件和有代价的,所以对于每个人来说的实际的选择是有限的,比如象工作,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物质文明极大繁荣,而相应的社会分工细化,工作种类也是成千上万的,有的日入斗金的董事经理,有年收入几百的山区的农民,有危险又劳累的煤矿工人,有轻松又享受的电影明星,但是这些却都是有条件的,越轻松越收入高的条件要求越高,财产,天资,胆魄,机会等等经常是缺一不可,甚至有些是庞大的富有家族几世积累才可能有的机会,而要求条件低的则通常是危险又劳累而且可能收入低的工作,一般的说来人人都希望轻松安全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但受限于现实的条件,很多人常常也只能有唯一的选择,而这个选择就是他具备了一定条件,可以在这个条件下得到最好最长久回报的工作,比如身体好的人可以借身体条件做一般人做不了的体力活,获得比较高的收入,而记忆力好的人通常要拼命的读书来找一份办公室的工作,获得一份稳定长久的收入来源,如果自身没有任何条件和所长,就可能只做一些简单的零工,收入少而不稳定,可能有人说还可以有第二种选择,正常人可能想不到,那就是做乞丐,但是实际上乞丐也是有条件的,乞丐需要厚脸皮,乞讨也有老大要拜,乞丐还要争地盘,乞丐要活的长久对体质的要求实际上更加强大,所以乞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长久从事的职业,但是如果就说不要长久的,只要说要短暂,那除了去乞讨,还有第更多选择,就是自杀,还有犯罪,这个倒是条件要求很少。

    而对于恋爱来说是不是也是如此呢,一般的说来现在世界上适龄恋爱的男女分别有几十亿,在理论上说选择几乎是无穷尽的,就是按照理想的标准,男的要找的女神,女的要找的高富帅,基数也是很大的,但是实际上爱情也是要讲条件的,限于条件和竞争,就是要保证每个人都有一个选择都是很困难,经常的是有些人在爱情中是没有选择的,特别是象吴明这样的**丝,自身的条件差,而期望又很高,这样对他们来说没有选择反而是正常的事情了,他们有很大可能只能忍受刻骨的相思孤寂度过一生了,但是如果他的相思的**长时间的积累下不是慢慢烧灼他的机体,而是要在他的体内突然膨胀要爆裂的时候,他不再去期望长久的相守的时候,如同一个人最终厌倦了每日面对的枯燥的工作的时候,他是不是能够想到正常人不会做的第二种第三种选择呢,自杀,有可能,但是他现在没有做,而另外一种就是犯罪,也是有可能的,他最近的一系列的反常行为是不是预示着他做了这种选择,自杀是一瞬间的事情确定无疑,而犯罪与他的女神一起玉石俱焚也是一瞬间的事情,这些都是不需要太多条件的,但是如果犯罪还想正常的生活下去就要有太高的要求了,需要太多的条件了,而且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是吴明看来并不是一个头脑清醒的人,他是不是认为自己已经具备了几个条件,虽然犯罪也可以不付出生命的代价了,或者他突然犯罪了,但是又不想用自己的生命抵罪,又冥思苦想,借助几个条件想逃脱法律的惩罚,他有可能有这种想法,关键是他是否具有了他认为的几个条件,这些条件就是可以让一个人从他身边无声无息的消失而找不到任何人证物证证据,而吴明有条件做到这些吗?这就需要分析吴明可能犯罪的具体的动因、方法和完整的过程和吴明所具备的条件,和这些条件能否帮助吴明在他的整个犯罪过程中实现他的目的。

    从已知道的吴明的情况和线索看来,如果吴明对赵丽云犯罪,最大的动因和可能步骤就是吴明最常年的对赵丽云的相思无果,濒临绝望,在某种条件激发下,感情突然爆发,向赵丽云表白或做出其他的举动,赵丽云自然的拒绝,甚至可能斥责辱骂他,深深刺痛了他的自尊,导致他的爱欲突然转成不可遏制的仇恨,心中的女神突然变成不共戴天的仇人,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不顾一切的杀死了他心中曾经的爱人。而逐渐的冷静后,求生的本能又使得他想法排除自己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逃脱法律的惩罚。

    在整个的这个设想的犯罪过程中,包括三个主要的步骤,就是第一吴明和赵丽云一起来到犯罪现场,第二发生犯罪,第三吴明处理掉尸体回到他正常的生活轨道。这三个过程步骤中必须不能有任何的人发现这个事情,这个就是首先排除人证,这个既可能有预谋也可能靠幸运才可能做到,然后就是消除犯罪的痕迹,消除了痕迹吴明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而不被怀疑,而这其中的最关键最艰巨的部分就是如何将这个受害者赵丽云的尸体处理掉。而所有这些就必须结合吴明本身的条件来考虑。

    现在吴明的情况是,他是一明外科医生,他工作的地方在医院的矫形骨科办公室,他没有车,他到市里的其他的地方都是坐公交车,他虽然体质不强,但是还是能背负一个象赵丽云这样的娇小女子的,他居住在自己单独的一个房间里,这间房子位于一个只有公共卫生间和洗刷间的公寓中,他很少与人来往,他经常写字画画,他没有车,他有冰箱,他最近还借了一把锤子,他最近买了一个很大的脸盆。

    现在分析他作案的方法和可能。

    第一种最大可能就是吴明到科去找赵丽云,其间两人发生争吵,吴明将她杀死,然后尸体怎么办,留在办公室,必然被发现,带走,这个就不太可能了,因为赵丽云失踪那一天正是白天上班时间,人来人往,吴明怎么可能将这样大的一个人悄无声息的带走,而且还有人看到吴明在赵丽云的失踪那天独自一人离开,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吴明怎么杀死赵丽云,最可能办法是随身带刀进入现场杀死,吴明借的那个中号铁锤好像不太容易带进现场,但是用刀就会带来大量血迹难以处理,但是现场并没有血迹发现,所以在赵丽云的办公室杀死她的可能性很小。

    如果在吴明自己的办公室杀死赵丽云呢,这个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因为吴明没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处理尸体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完成。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吴明将赵丽云带到荒郊野外,杀死后弃尸野外,目前赵丽云的尸体还没有被发现。对吴明来说这个方法能够实现谋杀的可能性最大,虽然吴明没有车,赵丽云自己也没有车,但是只要吴明能够想出一种方法将赵丽云坐出租骗到郊外,然后再步行进入隐蔽之处,就可以实施犯罪,尸体也容易藏匿,但是问题是从其他人的叙述中已经知道,赵丽云失踪那天,吴明没有长时间的离开,所以这个可能性就不考虑了。

    现在还有一种可能性了,就是吴明将赵丽云骗到自己的宿舍中杀死,然后在宿舍中想法处理尸体,因为赵丽云失踪的时候,吴明还被发现出入宿舍几次,所以这种可能性就可能成为唯一的可能性了,但是吴明又是如何具体实施这种犯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