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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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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十五,张佳木早早把公务给处理完,快到晌午的时候,他换了衣服:长衫葛袍,头戴暖帽,棉鞋束带,看起来就和一个普通的官宦人家的小舍人无甚区别,唯一显出身份的,就是腰带上的金牌和玉牌。

    于谦请客,当然要极为慎重的对待。年关将至,腊八粥都喝了多少天了,再过几天,衙门就算不封印也没有人理事了,一年到头,也是过年时可以轻松几天,整个京城的气氛都已经变了,有一种让人打心底里舒服的慵懒味道。

    农业社会有很多不便之处,但这浓浓的年味儿,倒还真的叫张佳木打心眼里喜欢。

    临行之际,交待任怨和刘勇守家,其余的各小旗照旧办事,越是快到年节了,街面上越不能出事。

    算算时辰差不多了,他翻身上马,庄小六和曹翼两人跑过来,一左一右站定了,算是以军余的身份干了长随。

    再有两个坊管队中挑出来的精干伶俐的少年出来,一人手里一根棍子竖立了站在马前做为引导。

    这规矩是四品以下官骑马时所用,叫做“马棍”,算是一种小官的仪仗。

    两棍在前,两个军余一左一右,张佳木骑马居中,虽然一身便服,但行走于坊中,一路上行人规避让道,张佳木想,大约明太祖所说的复汉官之威仪,就是从这些一点一滴的小处显现出来的吧。

    于谦住在东城的西裱胡同,路程不近,京师里人烟稠密,足足走了大半个时辰才到胡同口处。

    到这儿,张佳木就下了马,庄小六笑道:“于少保府还在里头哪,大人早早就下来,且得走一阵子。”

    “不妨事,”张佳木道:“胡同里头骑马也挺难受,走几步累不着我。”

    他倒不是谨慎到这种地步,只是觉得于谦邀客,总得有一些贵客同来,如果在胡同里遇到了,自己只是一个从六品小官,遇到大员还得下马引避,上下下下的自讨没趣,不如早点下来,安步当车,自在从容,也省得受窝囊气。

    果然,他一下马没走几步,就又遇着一个骑马过来的官人。四十来岁的红脸大汉,一脸胡须长的如茅草般茂盛,身形挺拔腰间佩剑,一看便知道是一个威猛武夫。

    这个官人也是用两人的马棍,但又加了一对仪戟,官职明显在三品以上,只是并没人坐轿和坐车,也是与张佳木一样,只是骑着一匹老马,就这么施施然而来。

    穿的衣服也是浆洗的发白,只是看着还厚实,头顶毡帽又破又旧,配上腰间的一个酒葫芦,悬一柄旧铁剑,眉宇间虽看着邋遢落拓,但也有掩不住的勃勃英气!

    张佳木心中暗道:“真奇男子也。”

    他性子不是狂放的人,但当着这个男子,似乎情绪一下子放的开了,忍不住吟哦道:“破帽遮颜过闹市,漏船载酒泛中流!”

    “小哥儿是说我吧?”

    那个红脸大汉的性子果然也是豪爽,身形一晃,跳下马来,以拳抵腰,歪着头打量了张佳木一下,才又笑道:“说的虽妙,但只这两句听着不过瘾。听说小哥定的一笔好大字,从小也是读过书的,那么,敢请为我再写两句新的,如何?”

    这当口,于谦已经迎了出来,听到红脸大汉的话,便也不出声,只是用饶有兴味的眼神看着张佳木,却要看看这个锦衣卫的小百户是不是有此文才,有此急智。

    于谦身后,却是朱骥一身家常的衣服跟随,手里还拎着把锡酒壶,显是听到了人声跑了出来。再有一个青年,神情相貌与于谦差不多仿佛,亦是一脸正气,看来,那就是于谦的儿子于冕了。

    一下子跑出来这么多人,又要叫张佳木吟诗,张佳木心中忍不住大骂:“贼配军,这一下你可把我害苦了!”

    他今天来赴宴,虽然知道于谦将来下场不妙,但还是忍不住做了精心的准备。挑的衣服就是自己家常所穿,半新不旧,还有两处补丁,仪卫也力求简单,伴当们也挑的精明干练,不会给他添乱惹事。

    谁想自己一时兴发,倒惹出个天大的难题来。

    他一个武夫,小时候也就认识点字,看几本文章,什么诗啊赋的,哪曾上手去做过?现在猛然叫他做诗,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有心用前人诗作来应景,但这会可是大明啊,就是剽窃也没找到好时候,明清在张佳木的认识中是以小说闻名,现在这会正是西游水浒流行的时候,民间话本小说也很多,张佳木得闲了就抱一本在床上看着解闷,要说诗,还真是没有。

    看他一脸为难的样子,那大汉也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他笑了一笑,打算说两句话打个圆场,给这个小后生解围罢了。

    正想说话,于家小院又奔出个老头,一边走,一边冲着大汉摆了摆手,这一下,他也只好闭口不语,只袖手抱臂,等着张佳木自己说话。

    “有了!”

    正当大伙儿以为张佳木必定要交白卷的时候,他倒是自己想起两句来。适才观察红脸汉子的神情时,只觉对方虽然豪气逼人,但眉宇间忧思甚重,且有一股郁郁不平之气,这般好汉,又有这等作态,当然叫人印象深重。

    他脑海里浮起两句诗来,自觉颇能应付过去,只是想了一想,又向着众人笑道:“虽然偶得两句,但毕竟不能成诗。”

    于谦笑道:“这且不管,吟出来听听如何。”

    接着又笑道:“刚刚那两句也是极好的佳作,有了空,再续上两句成篇,将来也必定会流传一时,锦衣卫百户以诗传世,亦必定会是佳话。”

    他的《石灰吟》已经是时人流传的名诗佳句,论起文章诗词之道,在正统景泰年间已经博得大名,这个后生是锦衣卫的百户,世袭的武官世家,于谦料想不会是什么佳句,但只要能符合平仄,读的通顺,便也说的过去了。

    张佳木笑道:“我看,这位大人必定是久历沙场的人,但现在久居京中,有点郁气。小子狂放大胆,以妇人口吻赠大人两句,”他顿了一顿,终于吟道:“为恐檀郎英气尽,故教梳洗对黄河!”

    “为恐檀郎英气尽,故教梳洗对黄河……”旁人尚不如何,那大汉闻言一震,一时之间,脑海中尽是这两句诗文。

    “好诗,这两句,当真配得上你!”于谦击掌而赞,向着红脸大汉道:“怎么样,这两句诗,可中你的意否?”

    “中意,俺当真中意!”那大汉哈哈大笑,双眼看向张佳木时,已经是掩饰不住的欣赏之意。这两句话,是妇人规劝男子不可丧失志气的勉励之语,但以妇人口吻道来,却也是有一股藏不住的豪爽大气,那汉子就是这般人物,细思之下,如何不喜!

    “来,于翁,”汉子大叫着,眉宇间郁气顿消,他道:“我知道你家可没什么好菜,不过今天要把酒上足了,我要与这小哥儿喝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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