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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吉祥三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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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处隐约传来的枪声和爆炸声让正在疯狂追杀库卢姆的叛军吃了一惊,靠枪吃饭的他们当然知道,这可不是什么猎人在打猎,更不是什么有人在放鞭炮,那是自动步枪的猛烈扫射和枪榴弹或者手雷的爆炸才能发出的声响。自动步枪和手雷/榴弹的出现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附近有一支武装!可能是政府军派来的特种部队,可能是炎龙军团的侦察兵,也有可能是一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武装,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侵入了自己的地盘!

    小队长感觉来者不善,果断地下令:“留下三个人来继续追杀那个杂种,其他人跟我来!”带着主力直冲声源。他这样安排并无不妥,因为此时那位顽强得令人敬畏的猎手左腿已经被一枚跳弹打伤,快要跑不动了,三个人沿着血迹一直追,肯定能将他逮住的,还是对付那支未知的武装力量要紧。因此他带走了主力,使得库卢姆有了喘息之机。

    距离河边老远就能闻到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杀人无数的小队长可以轻松判断出,那不是人血,肯定是有什么大型野兽被射杀了,血流成河。看样子那支武装是在河里遇上了鳄鱼、河马之类的凶猛的动物,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开枪,暴露了行踪。他示意部队展开战斗队形,小心推进,机枪手和榴弹手在两翼流动,随时准备对可能出现的袭击者实施强有力的火力拦截。可是什么也没有,没有人影,没有枪声,什么也没有。倒是河里漂动的破破碎碎的鳄鱼尸体和暗红的河水可以证明这一切真的发生过————对方拥有强大的火力,杀死了成群的鳄鱼,然后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小队长暗暗咬牙,又一匹草泥马朝库卢姆冲撞过去————都是这个杂种害的,所有的猎犬都让他给弄死了,要是还有一条猎犬,要将那伙武装人员挖出来还不容易?

    副队长仔细观察了河边的脚印,说:“他们刚上岸不久,跑不了多远的,应该还能找到他们!”

    小队长点一下头,说:“沿着河边拉网搜索,哪怕一个老鼠洞都不要放过!”

    二三十号人分成多个小队,沿着河边搜索,看他们那娴熟的军事动用就知道,他们都受过一定的正规训练,也许是头头请雇佣军给他们当教官,也许是外国一些情报部门为他们提供了培训,反正不容轻视。

    河边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突然————

    一名队员突然惊呼:“我的上帝啊,这是什么?”

    队长一个耳光扇了过去:“叫春啊?是不是想叫来一发炮弹或者一串子弹?”

    挨了打的也不生气,相反还乐呵呵的指向地面,欢声叫:“黄金!地上有黄金!我们发大财了!”

    黄金?

    听到这两个字,所有的队员眼睛都冒出一片可怕的油绿油绿的光芒。黄金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金属了,要是能找到一大块,他们就发大财了,而且看样子,这块还不小!所有人争先恐后的冲了过来,趴在地上一通狂挖,队长和副队长拦也拦不住,再说他们也没有打算阻止。当那块巨大的金块被挖出来之后,所有人都傻了,呆呆的盯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半晌才突然爆发出一阵近乎癫狂的狂呼声,甚至拎着自动步枪冲天空狂扫,尽情发泄内心的快乐。队长和副队长也使劲掐了自己几下,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之后,脑筋活络开来了:这么大一块黄金,应该值很多钱了,够他们大吃大喝的过上好几年啦。这么大一笔财富他们是不打算交给上校了,自己独吞?好主意。怎么独吞呢?这么多人,一人分一份,能分到的可能也不多了,得想办法将他们全都干掉,减少竞争者······

    没等他们进一步思考应该如何干掉竞争者,急促密集的枪声就将他们拉回到了现实:一片接一片的子弹正像大雨一样朝他们泼来,比弹雨先到的,是威力巨大的枪榴弹!一连四枚枪榴弹准确地击中了黄金埋藏的地点,四团火球同时绽开,兴高采烈的叛军士兵只觉得眼前一黑,轰隆一声,登时昏天黑地,他们实在是挤得太集中了,一枚枪榴弹都能炸死一片,四枚同时击中,那肯定没有多少活人了。爆风急剧扩散,碎血横飞,喷飞的血浆在空中被蒸发掉,散发出呛人的恶臭。不等还活着的人反应过来,杀伤力极强的子弹扫了过来,在他们身体穿来穿去,打出一个个血窟窿,鲜血碎肉骨头渣什么的一古脑喷了出来,他们就像触电一样在弹雨中扭动着身体,最后訇然倒下,成为丛林中肉食动物最喜爱的美味。能躲过这两轮打击的叛军只有六七个,其他的在几秒钟之内就变成了残破的尸体,血流满地。

    小队长很幸运,只是左臂中了一枪,造成粉碎性骨折,一条手臂算是废了,但是跟那些被炸得四分五裂或者被打成漏斗的部下相比,他算是幸运的了,至少他还活着。他趴在一个沙坑里,惊恐万状的看着神秘的伏击者像打猎一样将他幸存的部下的脑袋一个接一个的打爆。如此巧妙的战术,如此精湛的作战技能,如此冷酷的作风,这决不是政府军那帮白痴做得到的,难道他们是华夏雇佣军?

    两名士兵狂叫着将手雷丢了出去,然后跳起来

    一边扫射一边逃跑,他们是想趁着手雷爆炸腾起的烟雾遮住敌人的视线那片刻逃掉。战术是没有错,只不过两枚普通手雷炸得再怎么厉害,所产生的烟雾也是有限,能遮住的面积也是有限,只听到几声枪响,那两个家伙空虚的后背炸起两三朵血花,巨大的冲击力推得他们一连向前冲了七八步,才一跤仆倒,再也没有站起来。与此同时,一件白衬衫颤巍巍的从一个小沙坑里探了出来,来回挥动,有人要投降了。

    如此轻松就干掉了比我们多出十倍的敌人,这是我始料不及。看着河边那成堆的尸体,我得出一个结论:同样是游击队,但是安南游击队的战斗力比这帮家伙的要高出十倍不止!用师长的话来说,这帮家伙纯粹就是一帮战斗力为五的渣渣!当然了,那块黄金是关键,要不是它让这帮家伙彻底放松了警惕,我们也不可能如此顺利的将他们全歼。看到有人要投降,我就想到一路过来时所看到的惨绝人寰的杀人场和一个个布满骨殖的村落,真想一枪毙了他,不过,不行,好不容易才有了抓俘虏的机会,不能就这样放过。我冲阿马杜打个手势,他用贝因都说叫:“站出来!把武器摆在我们看得到的位置,别想耍花招,否则你会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浑身上血的小队长站了起来,他的左臂断了,只有一点油皮连着,血流不止,如果不及时抢救的话,他必死无疑。但是现在的坏境已经判了他的死刑,在这闷热潮湿的丛林里,他就算能成功止血,最终也会死于伤口感染,反正都是死路一条,没救了。在我们的掩护下,阿马杜上前搜身,确定没有威胁后,打出了“安全”的手势。我们走了出去,看到我们就这么几个人,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大概是不敢相信就我们这点人可以将他打得这么惨吧。我懒得理他,对阿马杜说:“审问俘虏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你们的语言我不懂,帮不上忙。”

    阿马杜笑了笑,拔出战术刀一刀将那个可怜虫的断臂斩断,可怜虫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声,痛得满地打滚,阿马杜用脚死死的踩住他,他动都动不了,浑身抽搐,痛苦不堪。阿马杜用贝因都语厉声喝声喝问着,这个痛得死去活来的家伙也叽里呱啦的回答着,至于说的是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只是远处传来的枪声令我们困惑,我们还是对这个更感兴趣一些。几分钟后,阿马杜停止了审问,拔出手枪朝这家伙后脑连开三枪,整个脑袋都打烂了。我们也没有制止,这是他们的规矩,政府军逮到这些恶贯满盈的叛军,就地处决,毫不留情。我问:“他都说了些什么?”

    阿马杜神情凝重,说:“他说他们是追杀一个逃跑的矿工一路追到这里来的。那名矿工身上有一些很多人都不想让人看到的东西,上头命令他们必须将这名矿工杀死,将东西带回来!”

    这与我们的猜测不谋而合。连续一个星期不间断的追杀,只能是追逃跑的人了,只不过他们竟然能下这么大的决心紧追着逃跑的矿工不放,倒是出乎我们的意料。我问:“那现在那名矿工在哪里?”

    阿马杜说:“他说就在不远处,有三名士兵正在追杀他······”

    我跳了起来:“见鬼!赶紧出发,一定要把人救下来————小广西,说你呢,别管你那块黄金了,要是任务搞砸了,我保证你没有机会再看到这块黄金!”

    我们四个像一阵风一样冲向矿工逃跑的方向,那里,枪声时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