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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算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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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刚刚改革开放,国内一片混乱过后百废待兴的祥和。司马停云二十岁整,已经是堪舆界的名家,许多达官贵人都不惜重金请他给自己批命。行内有句话:与其做牛做马,不如司马一句话;与其争得头破血流,不如问一问孙家老爷。说的就是两位堪舆界的奇才。

    可司马停云却不慕富贵,从不应任何人的请求为人批命。穷的叮当响的他甚至为了躲避慕名而来的人,走入深山中一躲就是五年。跟山里人在一起待了五年,也让他找到了最合他天煞孤星命的女人,她很普通,不是空谷幽兰,也不是奇丑无比,看起来普通但有着穷地方女人独有的坚韧,最重要的是她的命,最合他司马停云的命。

    俗话说一命二运三风水,这命似乎是天生注定的,其实不然,天是能注定一个人的命,但可没有说破不了。在任何堪舆大师的字典里,都没有不可破的命。只是很多实际情况下,破解凶命恶命的方法得不偿失,所以才被人们认为命不可破而已。比如说此人贫贱命,破命的方法是亲手杀了父母,这样…有几个人愿意去破?

    司马停云跟堪舆这行的大部分天才一样,没有师父,全靠天生的天赋和后天的学习,自己一步步摸索出来。他自己的天煞孤星命,也是他自己算出来的,破解方法当然也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

    他这辈子除了对堪舆风水死心塌地的爱,对其他东西都没感觉。所以如今他已经五十多岁,却连带着老婆都跟着他过乞丐的ri子。而他却一点不羞愧,令人惊奇的是她那个随他从山里面走出来的老婆竟也半句怨言都没,不管他干什么她都安安心心的跟着他干,他在东边给人算命她就去西边讨饭。

    五年山中隐居,而后重回h市,又是极尽低调的生活,再加上人们越来越不会相信所谓命运,司马停云的名字渐渐不为人知,除了行内的老前辈,几乎已经无人知晓了。

    欢喜命。

    这是个听起来很不切实际的命,是他这辈子都想要弄懂的堪舆命题。他不知道用一辈子能否完成这个梦想,他只知道去努力。

    那天,在红灯区遇到的那个年轻人,百分之九十符合欢喜命的特征,那五官、那身形、那眉宇间的颜se…让司马停云就像酒鬼见到了百年陈酿般兴奋,虽然年轻人看起来对他的有些反感,但他无所谓,暗暗跟踪了那年轻人一整天,而且一连好几天都躲在yin暗的角落里观察那年轻人。最终,确定了那个年轻人的落脚点后,司马停云才不再每天早起晚归的尾随。

    这天,从外面回到家,夫人正在厨房叮叮当当的忙碌。所谓家,也不过是在平民窟里的一间再破旧不过的房子。青瓦是缺的,砖墙是破的,窗户低矮不太通风…

    “阿云,喝水。”一个年过半百,头发已白了一大半的老妇人从厨房出来,给司马停云递上一杯茶。妇人站司马停云身边,安静、微笑的看着他喝下半杯水才又道:“阿云,今天我去交了水电费,二十三块钱。晚上我买了菜,花了二十一块零六毛。嗯,我看你本子快用完了,又给你买了个新本子,五块二。一共是四十九块八毛。”

    司马停云慢慢点了点头,道:“饭好了吗?”

    “好了,那咱们吃吧。”妇人说罢,跑去厨房把饭菜都端了上来。

    俩人在昏黄的灯光下吃着这个城市每个家庭都会吃的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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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黑,孙子书带着蔡进狼山,三人来到一个高级住宅小区。敲开某栋楼十八层的某室。

    初次见到林万重,孙子书笑的很勉强,但还算真诚。林老倒是一点架子没有,让进三人,让保姆沏了三杯茶端上来。只有孙子书一人坐在林老对面,蔡进和狼山则站在孙子书身后,目不斜视,一丁点强大武者该有的杀气都没有。

    孙子书用不经意的眼神观察一遍林万重,这个h市官场中的异类。六十多岁,梳着乙算有些古老的大背头,一身简单的复古味唐装,却也让他看起来显得jing神烁烁。古今无波的眼神让孙子书根本捕捉不到任何信息。

    说实话,孙子书至今为止并没有跟真正官场上的大人物有过会晤,小人物倒是见了不少,虽说小人物是大人物的影子,但大人物毕竟不是小人物能够比拟的,光是气场就完全不同,更别说思维方式了。

    有些紧张,但孙子书不停的在心里对自己说‘淡定…’,一杯茶喝了三分之一后心终于平静不少。笑笑缓缓开口道:“我们来的冒昧,希望林老能够多包涵。”

    林万重点点头,脸上没有表情,端起茶来喝上一口,抬眼看看孙子书,却不说话。

    孙子书干咳一声,续道:“我想您也知道我今天来的意思,周山失踪了,我想代替他的位置。”

    连孙子书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的这么直接,之前准备了一大段引导对话怎么在关键时刻都忘了?

    就好像一个男人想勾引女人,本来都想好了请吃饭、请看电影、带逛公园、最后开房间的流程,可事到临头,上来就说了一句‘我们去开房间’。连自己都无法控制的节奏,只能证明自己还太嫩了。不过说都既然说了,孙子书也不怕,毕竟身后站着两位杀神,就算此时有千军万马冲出来,他自忖逃命也是足够的。只要有命在,其他什么都能慢慢挣。

    林万重嘴角微微一斜,终于是有了表情回应,道:“为什么?”

    “因为我有沈泰山做靠山。”孙子书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林万重冷冷一笑道:“沈泰山也不是万能的。”

    孙子书点头道:“周山对您来说,最多也不过是一颗无关紧要的棋子吧,我想,他的作用也就是引出比他更有价值的人。他跟我们高山酒店斗,赢了,说明他长进了,输了,也是他活该。而我们,肯定会为你带来高于周山给您带来的收益。也许您不缺像我们这种亡命之徒,但我们需要您给机会。”喝口水,孙子书才又道:“其实您接不接受我们,说实话,我无所谓,我就怕您非要给周山报仇,那我想,我们除了束手待毙就只能远走他乡了。我土生土长在h市,去不了其他地方…”

    林万重终于是认真的打量下眼前这个年轻人,他商海官场的沉浮的这么多年,可以说什么样的年轻人都见过,轻狂的、谦卑的、口蜜腹剑的、直肚肠的…但大部分都是几句话便会被他看清心机的,丝毫不像今天,这个看起来普通,说起话来狂妄无比的年轻人,竟让他摸不准对方的心思。沉吟片刻,他忽然站起身来,说道:“再说吧,送客。”

    孙子书愣了下,但随即也站起来,微微躬身道:“那我们就先不打扰您了。”

    “不送。”林万重负手朝阳台踱去,连一个送客的眼神都不给。

    郁闷的孙子书三人悻悻离去,分析林万重的意思,却无果。

    第二天,内心烦躁的孙子书出来散步。

    不知不觉,一不小心,就走到了红灯区的入口。前段时间偶遇算命老头的那个地方,已经换成了一个背着孩子乞讨的老妇女。

    孙子书掏出一块钱,放进母子面前破烂的瓷碗里,玩笑的问了句:“之前那个算命的呢?”

    “那是俺老伴,他去城北那边了,俺娘俩这段时间在这里干。”满脸黑灰se泥土的妇女坐在地上,背着看不出是男是女的孩子给孙子书弯腰鞠躬。

    本来孙子书也只是想自我幽默下,随便调侃一句。天知道这对母子和那个算命老头竟然是夫妻关系,而且还夫妻搭档,一个西边一个东边。用得着这样专业吗?用得着这样分工明确吗?

    “俺老伴说,如果再遇上小伙你的话,让我带句话给你。”老妇露出一点不洁白的牙齿,笑的跟看到心上人似的盯着孙子书。

    孙子书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挠挠头说:“别带话了,我不信命,坚决不信。”

    老妇又笑,笑的满脸黑灰似乎要掉落下来,说:“俺老伴让俺转告你,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俺老伴是信了。不管你信不信,命都在那里,不增也不减。你逃不掉也躲不开。”说完,老妇还抛了个很古朴的媚眼给孙子书。

    孙子书听了这番话加上看了那千古绝伦的眼神,一口老痰涌上来,差点没把他给堵死。暗自运了口气,强自镇定下来说句‘谢了’,然后就赶忙离开。

    对于女人,孙子书向来都是没辙的,不管是美的丑的老的少的。因为只要是女人,他向来都是抱着一种‘得饶且饶’的不计较不争吵不加一指于其身的心态。男人嘛,不能跟没长把的女人一般见识。

    所以当他真没辙的时候,他就选择逃。